菲外交部簽署文件同意移交美軍強姦犯羈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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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二十日專電)菲律賓外交部今天與美國大使館簽署一份外交文件,同意將一審判決性侵害菲國女子罪名成立的美軍羈押權交予美國政府,這份協議已被呈交菲國上訴法院等候裁決,馬尼拉官員希望這份文件能夠解決喧嚷已久的美軍羈押權之爭。

菲律賓總統府文官長厄米塔今天在一場記者會上說,上午十一點三十分左右,副檢察長納朱拉向上訴法院呈遞了一份由外交部長羅慕洛和美國駐菲律賓大使肯妮所簽署的書面協議,尋求法院將性侵案被告史密斯的羈押權自菲律賓政府移交給美國駐菲單位。

厄米塔說,菲律賓是為遵守國際公約而簽署書面協議,現在文件已交到上訴法院,總統府希望能獲得法院有利的判決,將史密斯的羈押權轉移給美國。

美軍羈押權之爭源起於去年十一月發生的蘇比克性侵案。案中,來菲參加演習的美國海軍陸戰隊成員史密斯被控性侵二十三歲菲國女子妮可罪名成立,判處四十年有期徒刑,外加十萬披索賠償。史密斯隨後被送入馬卡蒂市監獄囚禁。

菲美軍事互訪協定第五章第六條規定,美國軍人如果在菲律賓被控犯罪,菲律賓有權行使司法權,而在司法程序結束之前,涉案美軍的羈押權由美國掌握。因此,美方數度要求菲方將史密斯的羈押權交給美國,但均被地方法院主審法官波遜駁回。

美方其中兩次向法院呈遞的協議分別是由菲律賓首席國家檢察官朱諾和菲律賓司法部長龔薩禮斯與美國大使肯妮簽署,但主審法官波遜稱,只有總統或外交部長有資格簽署這樣的文件。

二十一歲的史密斯坦承確與妮可發生關係,但堅稱是在兩廂情願之下發生。史密斯已就此案提出上訴。

此案在菲國激起反美情緒,其羈押權之爭又被視為是對菲國主權的捍衛,主審法官拒不交出史密斯羈押權的作法,獲得激進組織及婦女組織的讚賞,但菲國司法部及總統府對此感到相當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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