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精神病友回規社區由社會司照顧

2006-02-20 15:0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3

【大紀元2月20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記者藍孝威報導)精神病患傷人事件層出不窮,讓精神病友被社會大眾冠上「不定時炸彈」的稱號。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曾中明表示,根據「精神衛生法」的分工,精神病患處於急性發病期時,由衛生署負責照料,等病情穩定之後回歸社區生活,就由社政單位負責接手。

社會司呼籲,精神病友出院後,必須定期複診追蹤,避免病情復發。

台南警方開槍制伏精神病患,流彈不幸打死一名少女,日前苗栗也發生精神病患砍死麵攤老闆的意外。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曾中明表示,精神病患的照顧分為兩階段,衛生署和社會司都有責任。

曾中明副司長說,急性精神病友在回歸家庭後,還是必須繼續追蹤病情,不能任他/她們自生自滅。

內政部表示,近日來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是否因為病情復發而沒有強制送醫,社政單位還需要深入了解。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