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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懸賞10萬 尋找傳詢中失蹤男子

2006-02-22 18:2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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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2日訊】前日,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七裏河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發布一則“懸賞10萬元”的《尋人啓事》,尋找在兩年多前一起郵包爆炸案中接受公安排查,並失蹤的一名男子。據悉,2003年11月27日,原甘肅省二建六分公司項目經理朱進堆,在被公安人員傳喚詢問調查的過程中,從七裏河區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據新京報報導,2003年11月初,蘭州市發生一起郵包爆炸案。11月27日下午7時許,朱進堆在被傳喚詢問過程中,稱自己要上廁所,便一去無回,在公安局失蹤。

警方在《尋人啓事》上稱,此案還在進一步偵破中,而朱進堆本人因是當時警方排查的人員之一,需要進行調查和了解,警方希望各界提供線索,公安部門將重獎10萬元。

朱進堆原是甘肅省二建項目經理,他爲人忠厚、老實,2003年11月27日6時許,他正在值班室值班,七裏河分局打來電話詢問他們單位是否有一個叫朱進堆的人,他如實地回答了。但自從那天,朱進堆就再也沒出現過。

朱進堆的妻子孫女士稱,事後當他們到警局尋找時,卻被告知丈夫不在警局。孫女士稱,她找遍了丈夫曾去過的地方,始終沒有線索。

一起郵包案件拖至兩年多不能結案,被公安民警傳喚調查的人,又在公安局失蹤,人們認爲公安機關或當時值班警察有不可推辭卸的責任。甘肅律師界認爲,當班警察有渎職嫌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承擔法律責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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