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拿大的第一個家®(一)

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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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訊】我們一家來到多倫多的時候,爲了降低生活成本,想都沒想就住進了地下室。到了冬天,太太嫌浴室冷,於是就換了另一處地下室。後來母親來探親,就搬進了Sheppard & Birchmount一帶的一棟Apartment.時間過得真快,一轉眼母親的簽證到期了,該走了,我們的租約快到期了,也該收拾鋪蓋另找地方住了。

我們受夠了我們的roommate—蟑螂,全家一致通過再也不住Apartment的決議。再搬回地下室?老婆不幹,兒子也不幹,1:2,提案被否決。好在這時我和太太都找到了低薪的工作。太太本來沒有購房的打算,同事之間議論的多了,購房的打算也就不知不覺的形成了。我更沒有購房的打算,架不住太太說得多了,也就不得不屈從了。

沒過幾天,太太說,收拾收拾,一會兒經紀要來帶我們看房子。我說我還沒有思想準備呢,說著經紀就到樓下了。好歹也跟著看看吧。經紀名叫Marco,人不錯。開著一部SUV。那時我對房子一竅不通,路上只好和Marco聊車。Marco說當經紀一天到晚全在車上,一年要跑五六万公里。

第一次看房我們是處於“三不一沒有”的狀態:不知道買什麽價位的房子;不清楚買哪一種結構的房子;不確定在哪個區域買房子;沒有大體目標。總而言之在甚麼也沒想好的情況下,一口氣就看了5処,都是Townhouse。5処當中我們看中了3処。兒子相中Warden & Finch的一処,因爲房間多,層數多,爬來爬去挺好玩的,30多年屋齡顯得挺舊的;老婆喜歡Finch & Brimley那一家,也是30多嵗的房子,離太太上班的地方比較近,聽説中學還可以;本人到傾向于Hwy 407 & McCowan 附近的一棟1年新Townhouse,好處是清淨,房子小(容易打掃衛生),無管理費而且因為遠還得多買一輛車,就不用和老婆搶車了。

到家以後,把一大堆資料攤在地上開始討論。看了一圈,有了一點總體印象。但是要訂出標準看來很難。(未完待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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