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國司法部規範警察行爲六條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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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楊家岱採訪報導)中國司法部最近出臺規範監獄和勞教系統警察行爲的六條禁令,明令禁止毆打、體罰服刑人員或勞教人員,禁止收受服刑人員或勞教人員的財物等等。

應當如何看待這六條禁令的出臺?如何評估中國監獄和勞教系統使用酷刑的情況?紐約開業律師葉甯、網路雜誌《中國事務》主編、評論家伍凡圍繞這些問題展開討論。

記者:首先請兩位就中國司法部出臺這樣一個六條禁令,您們是怎麼看的,這是不是一個積極的步驟?伍先生,請您先談。

伍凡:我認為是面子文章,管不了事的,做不了事的。你說公安部門誰來監督它?除了共產黨本身去監督它、命令它以外,任何人都監督不了,這是個體制問題。

我可以告訴你,1972年那時我在監獄裡,我們裡邊有一個天大的消息,毛主席有最高指示傳達下來了。什麼指示呢?一句話,「要把犯人當人看待」!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以前他們根本就不把犯人當人嘛,因為有人告到了毛主席那裡,毛澤東就批了要把犯人當人看待。

同樣的,這個事情發生在現在,幾十年之後還是這樣對待,通通不把犯人、人犯當人看!不但打你,還剝削你,現在發展的更厲害,更剝削你!

記者:我們請葉甯先生講一講,您怎麼看待這個出臺禁令的頒布?

葉甯:我覺得這問題得從兩方面來看,從第一個層面來看,中國的司法部也好,最高法院也好,確實有些志士仁人有改革弊政,有改革現行的司法制度的良苦用心。這個出發點和願望有它積極的一面,也有趨向進步的一面,這一點我們也不能全盤抹煞、全盤否定。

但是這樣的法律,這樣的行政命令,我覺得可能作秀、做公共關係的成分要大於它的實際效果。這樣一種規定是遠遠不夠的,我們看到有六條禁令,禁止這個、禁止那個,它就欠一樣,缺了一條,如果違反了這個禁令,要面對怎麼樣的法律後果、面對怎麼樣的處罰。

記者:六條禁令,第一條就是,嚴禁毆打、體罰受刑人或勞教人員。兩個月前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諾瓦克在結束對中國的十三天訪問之後,說了這麼一句話,他說,「中國的酷刑案在減少,尤甚是在城市,但仍然很普遍。」,你們同不同意諾瓦克的評估?伍先生,您請講講。

伍凡:這個聯合國專員前面講了一句好話,「有些減少」,可是後面卻講了「很普遍」。我覺得六條也好,十條也好,沒有用的,為什麼呢?它這個是體制決定的!

記者:伍先生講的體制問題,剛才我在援引諾瓦克的話時還沒有講完,我再補充一下,諾瓦克講了這麼一句話,他說,「中國需要更多的結構性的改革」,我想請葉甯先生講一講,他講的結構性改革是指什麼呀?

葉甯:結構性的改革當然就是體制改革、制度性的改革。諾瓦克提出的問題非常有啟發性。我們知道酷刑也好,虐待人犯也好,平心而論,也不是中國一個國家單獨的現象、孤立的現象。應該客觀的說,各國或多或少都有這種情況。

這些問題如果發生在民主和法制的國家,它會有一套完整的補救措施和補救的機制在。一旦發生這種情況,第一、他馬上會受到獨立的新聞媒體的追踪和揭露。第二點,他有非常完整的司法補救措施,能夠在整體的運作過程當中,造成一種自然和諧的環境,最後使這種惡劣的現象不能泛濫成災,不能像瘟疫一樣嚴重地危害社會,嚴重地激化矛盾。

記者:司法部的六條禁令,有一部分是和警察系統的腐敗問題和警察的作風問題有關。比如說,嚴禁索要、收受勞教人員或者是服刑人員及其家屬的物品,嚴禁警察參與賭博及在工作中飲酒,就你們所知這些情況現在嚴重不嚴重?伍凡先生。

伍凡:我說現在大大超過我當年坐牢時的情況,什麼都以「錢」為標準,當年還沒有這樣,大家都很窮。現在貧富差距那麼大,那些上層當官的,拿了很多很多錢,而下面那些嘍囉們、那些警察們,薪水不高,拿不到多少錢,唯一的辦法就是從犯人身上刮,你可以拿錢來減你的刑,這是從來沒有過的!

記者:葉甯先生,您對中國警察的作風有什麼印象?

葉甯:我覺得中國警察的警風確實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警風不正的話,反過來也會加遽無法無天的酷刑現象的蔓延和泛濫,這對社會造成很不公正的現象。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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