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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茂林:不法營業場所將斷水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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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五日電)法務部長施茂林今天宣布多項強化治安措施包括,與縣市政府合作,對不法營業場所,採取斷水斷電、拆除違建等有效措施;督促檢察官提高聲請羈押的比例;對毒品犯罪勒戒將執行到法定最高期限兩個月,戒治部分延長到十一個月等。

蘇揆下午三時在行政院主持上任後首次強化治安會報,施茂林因途中遇到民眾遊行而遲到幾分鐘,蘇貞昌還詢問「施部長呢?」,施茂林及時趕到,會議進行了四個小時,晚間七時多,蘇揆率領十一個部會首長召開記者會對外宣示,以半年的時間讓民眾感覺到治安變好,否則將下台,並永遠退出政壇。

施茂林表示,任何治安案件,檢察官負責第一線工作,必須先強化觀念的溝通,讓檢調同仁了解政府打擊犯罪與拼治安的決心,法務部會規劃具體方案,強力督導檢調貫徹執行。以檢察系統為例,未來將由檢察官與海巡署通力合作,做好斷本根源的工作。

他說,對取締不法營業場所,將與當地縣市政府採取有效的行政配套措施,如斷電斷水,拆除違建,是否構成漏稅行為應一併究辦;督促檢察官提高聲請羈押的比例;對慣竊、組織犯罪等依法強制工作,讓不法之徒受到應有的制裁。

施茂林表示,對民眾期待的治安案件,必須從速、從嚴究辦,請法官從重量刑,就聲請羈押與強制工作的部份,包括辦案手續、搜索因牽涉到法官職權,會責成業務單位與司法院的刑事廳加強溝通,責成各地檢署與當地法院加強聯繫,希望法官根據案情審慎從實核准,讓不法之徒受到行動約束。

性侵害輔導部分,施茂林說,將建立以觀護為主軸的性侵害防治輔導策略,加強電子儀器的監控、測謊與驗尿等強制作為;調查局對妨礙治安的貪瀆、圖利案件一定從嚴究辦,讓構成犯罪的公務員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

監所的部分,施茂林說,將落實分級分類管理,加強教化與輔導工作,對毒品犯罪觀察勒戒將執行到法定最高期限兩個月,戒治部分將延長到十一個月,讓毒犯在監所接受更有效的輔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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