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蘇家屯事件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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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訊】(希望之聲記者蔡紅、齊月採訪報導)蘇家屯事件曝光後,已有兩名證人出來作證,國際追查組織已出調查報告,且當時證人作證時,同時有西方的主要流媒體在場。但是到現在為止,除了《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和《希望之聲廣播電台》有詳細的報導外,至今沒有看到其他主流媒體有詳細的相關報導。對此,記者就舉證責任和媒體信譽以及媒體責任之間的關係問題,採訪了中國著名人權律師郭國汀,郭律師認為:蘇家屯事件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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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國汀表示:舉證責任和媒體信譽、媒體責任之間關係的問題,確實是一個法律問題,但是更重要的它還是一個道德問題,客觀公正的問題—-

郭國汀:「根據目前有關媒體,包括《大紀元》、包括有關證人、包括那個記者出面作證,已經證明了事實。再參照中共歷史上一貫的做法,一貫都是採取欺騙、矇騙、掩蓋事實的無數次歷史前科的這麼種做法。 另外,再根據中共當局明明知道這個事件已經發生了十幾天了,但是到今天為止,中共當局並沒有作出任何反應或者申辯,或者為自己澄清事實,沒有採取任何這方面的措施。所以我個人的判斷,事實判斷,蘇家屯集中營這個事件是真實的,是可信的。」

郭國汀認為:在法律上的舉證責任,作為媒體,特別是國際媒體,很強調負責任,不作偏見的報導,表面上似乎有理。但實際上我認為是經濟利益在後面支撐,使國際上的大媒體保持沈默,這實際上是一種很可恥的一種做法—-

郭國汀:「剛才我們已經講到,蘇家屯事件從種種跡象,包括從中共鎮壓法輪功、包括江澤民還有中共對警察下達的秘密指令,比如說法輪功打死的算自殺之類的這種指令,這個事是確實存在的。再加上自從鎮壓法輪功以後,中共政權輕視了法輪功,它們根本不知道信仰的力量,就以為憑強權或者憑暴力就能夠迅速的把法輪功鎮壓下去,也才會有江澤民的所謂的三個月解決法輪功問題的這種說法,我相信這種說法是存在的。

正因為三個月不但沒有把法輪功鎮壓下去,反而是越打法輪功的反抗越強烈,這個道理跟這個彈簧是一樣的,彈簧你要是壓的力量越大,它反彈的力量也越強大,更何況是有真正信仰的人,有真正信仰的人是不可能被壓服的,也不可能被打下去的。所以,中共的鎮壓層層的升級,三個月以後看看壓不下去了,那就把打壓的力度加強,一次一次的升級,升到最後,沒有其他的辦法了,共產黨就採取了這種方式:群體滅絕。」

郭國汀繼續說道:像蘇家屯事件,很明顯它不是一個醫院私下裡這麼幹的,它是奉命行事,再加上當局至少是暗示,或者是縱容。縱容有關的醫院當局、有關的醫生,用利益的方式,用超額利益的方式,來收買這些人幹壞事。因為很多法輪功學員被抓的時候,堅決不透露或者是堅決不講自己的身份,也不講自己真實的姓名或地址。他們當時也是沒有預料到中共會這麼邪惡,所以,全國有不少這樣失蹤的法輪功學員—-

郭國汀:「比如我就親自辦理過一個案件,在上海的黃雄的案件就是這樣的,在上海交通大學的宿舍失蹤,居然兩、三年了,沒有任何信息,我們也查過好多地方都沒有。那麼蘇家屯據稱有6000名法輪功學員,很可能都是跟黃雄的事件是一樣的。就是說黃雄被抓的時候他也不是報自己是黃雄,他報了一個假名。在這種情況下中共當局用盡了一切手段都無法使他們放棄,那麼就滅口。暴力折磨已經使他們的肉體傷痕累累,如果把這些這麼一些意志堅強的人放到社會上來,或者放出來,他們一個個都是活的證據,鐵的證據,所以中共最後殺人滅口了。」

郭國汀解釋了法律舉證責任的問題。舉證責任從一般的情況下,作為原告負有舉證責任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在特殊情況下,舉證責任倒置也是法定的,比如說行政訴訟,是民告官,就是被管理的一方來告管理者,告國家、告行政機關這一方。那麼這兩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法律應當是考慮權力的平衡,那麼在行政訴訟中,就完全採取的是叫舉證責任倒置,就是說舉證責任是歸被告,而不是歸原告。

那麼同樣的道理,像中共鎮壓法輪功這一件事件上,同樣是兩者是處在絕對不平等的地位上,那麼從法律的原則,或者法律的根本上來看,保持平衡,儘管目前對於鎮壓法輪功確實是沒有任何規定來規定怎麼個舉證,舉證責任如何,更何況現在還沒有進入到比如說刑事訴訟程式,它僅僅是一個事實階段—-

郭國汀:「在這個階段的舉證責任,媒體強調說證據不足,或者證據不充分,然後根本就不予報道,這種做法實際上是一種藉口,是一種逃避。那麼避開這一點,假設法律沒有規定說舉證責任倒置,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媒體完全可以客觀報導,所謂的客觀報導就是不帶偏見的報導。它可以對蘇家屯事件通過採訪,通過實地瞭解,通過證人,通過一個、兩個、三個、多個證人來互相印證,還有可以通過情理,通過常識去推斷、推論,可以得出你記者或者報紙作為一個第三者,所謂的第四權吧,三權分立之外又來了一個第四權:新聞監督權,做一個客觀的評論,這是完全能夠起到很好作用的,至少能夠起到制止暴行繼續發生的作用。 」

郭國汀認為在蘇家屯事件上,國際媒體保持沈默,實際上是媒體的老闆,不是記者本身,記者都很願意報導這種事情。很多記者都很有正義感,關鍵是報社的後台老闆,就是投資者,他們往往怕得罪中共或者怕影響他們的利益,所以,禁止他們的記者報導這事情—-

郭國汀:「實際上我每天都在查閱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看他們有沒有報導這件事,到今天都還沒有見報的消息。作為我來講,我認為可以肯定,從我的經驗,從我在中國執業二十一年,從我對法律的理解,我認為蘇家屯事件是真實的、可信的。國際社會都應該動員起來,派出聯合國的獨立調查機構,立即對它進行調查,否則中共的當權者很容易毀滅罪證,或者採取各種方式來銷毀罪證,時間拖得越長,那麼罪證就消失得越快、越乾淨。」

人命關天,生死之際,我們有責任喚醒人們的良知。

(據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天下縱橫》節目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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