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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絕招斂財 湖南廉政楷模竟是大貪官

2006-04-04 09:5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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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四日電)湖南邵陽一家國營運輸公司的黨委書記受賄人民幣三百多萬元,被判入獄後透露受賄的「三招數、三原則」,最諷刺的是,這名罪犯一邊受賄,一邊「回吐」少部分賄款交紀檢部門,以顯示自己「抗拒受賄」,連續多年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廉政楷模、勞動模範」。

據香港「太陽報」報導,這名「廉政楷模」貪污犯是邵陽湘運汽車運輸總公司前總經理兼黨委書記王邦業。今年初,他被當地法院一審判刑十四年,沒收個人財產二十萬元人民幣,贓款贓物也遭沒收。

報導說,王邦業斂財方法主要有三招:一是頻繁調動中層領導幹部,賣官收錢,單是總經理助理就有十四人;他甚至不顧大批職員下崗待業,大肆招聘三千多人,從中收取介紹費。二是插手每一項基礎建設工程,收受各種名目的禮金定金;三是利用職權,收受客戶回扣。

檢察機關調查發現,王邦業五年內積累非法資產三百五十餘萬元,而且他大小通吃,賄款從一筆幾十萬元到一千元都有。為逃避追查,王邦業用姨妹夫去世父親的身份證開戶存錢。最令人驚訝的是,在湘運邵陽總公司的年度評選中,他竟多次被評為勞動模範和優秀共產黨員、廉政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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