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和平過程遭受挫折

【大紀元5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明興巴拿馬市二十日專電)哥倫比亞憲法法庭日前通過一項決議,修改正義與和平法案,攸關民兵頭子接受復員後的主要內容,縮減其可能獲得的好處,包括在和平過程進行之前已被判刑者不得減刑,必須服完所有刑期。

憲法法庭以六票贊成、三票反對,通過上述決議之後,政府發言人、民兵頭子以及反對黨都一致指出,這項決議已經影響了去年國會通過被稱為正義與和平法案的第九百七十五號法的主要規範。

這個造成政府、人權組織及反對黨之間很大爭議的法案規定,民兵參加和平過程、接受復員、坦誠犯罪、交付財產並賠償受害人,若被判刑最多不會超過八年。

憲法法庭雖然保留大部份的條文,但是卻刪除把民兵的活動視為叛亂、民兵參加和平過程接受安頓後只要留在被安置的地方就算服完刑期、以及在向當局投誠時被定的罪可獲減刑等條文。

憲法法庭在判決書上強調,民兵放下武器接受復員之後,若想獲得減刑的好處,必須交出所有財產,不只是非法取得的財產,而且必須坦誠所有犯下的罪行。

許多分析家質疑,在憲法法庭判決之後,烏力貝總統領導下的哥倫比亞政府自二零零二年年底起與民兵開始的和平談判過程是否還可能再持續下去。

到目前為止,接受政府復員計畫的民兵總數高達三萬人,繳交槍械多達一萬六千枝,其中除了不超過兩千人尋求正義與和平法案保護之外,其他民兵則在其他現行法令規範下已經獲得赦免。

雖然如此,正義與和平法案仍被視為攸關民兵頭子接受復員後的重大法案,他們當中有許多人在法案宣佈之前已被判刑,有些人並被美國指控販毒要求引渡中。

民兵頭子巴艾茲向當地廣播電台表示,憲法法庭的決定已經把正義與和平法案的精髓拿掉了,對政府與自衛隊之間的和平過程給予了致命的一擊,因為保障民兵復員的要點已被修改。

憲法法庭庭長特瑞維尼歐表示,國會可以在一項尋求和平的法案中給予刑法上的好處,但是總不能不顧受害人的權利,更不能違憲。

專欄作家拉貝加拉諾向英國廣播公司(BBC)表示,現在對民兵來說,放下武器投誠不再那麼有吸引力。

內政暨司法部長普里特爾特對憲法法庭的裁決可能造成的後果感到非常憂心,他說,政府將尋求其他方式避免與民兵的和平過程走回頭路。

哥倫比亞法學家委員會理事賈勇則認為,憲法法庭的判決是拿掉了正義與和平法案的惡性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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