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內政部大幅翻修身障保護法 強化就業保障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三日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衛環政策小組今天邀內政部社會司司長孫中明,報告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正草案。黨籍立委王榮璋表示,行政院版本大幅翻修現行法,身心障礙分類符合國際通用系統,就業保障門檻降低、比例提高,獲黨團支持。

王榮璋(不分區)轉述,本次修法將名稱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現行法共八章七十七條,草案修正為九章一百一十一條,共修正六十九條,新增四十二條,「可說是大幅翻修」。

他表示,修法重點共計十五項,以提高就業保障最為重要。

他說,現行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進用身心障礙者的最低門檻,由「五十人以上」降低為「三十四人以上」;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由「一百人以上」降為「六十七人以上」。

他指出,草案並提高公立義務機關(構)進用身心障礙者的人數比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由「百分之二」提高至「百分之三」;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不得低於「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另外,王榮璋表示,草案增訂「經濟安全」及「保護安全」專章,前者明訂「參加勞工保險後發生職業災害或患職業病,致無法繼續工作,其殘廢補償應年金化」;後者內容加入「反歧視條款、禁止行為規定等」,有效保障身心障礙者經濟與人身安全。

他補充,其他部分還有「明定各級通報系統之通報責任及處理時限」、「獎助設立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除庇護性就業者外,其薪資應比照一般員工待遇」、「身心障礙類別以國際八大類別取代現行十六類」及「明定勞工主管機關為視覺障礙者從事按摩業或理療按摩業的主管機關」等。

王榮璋表示,政策小組對草案內容沒有太多意見,不過內政部表達希望「明定本法修正通過公布後五年再全面施行」,據孫中明的說法,主要著眼於「過渡準備期」。但政策小組認為應分類規劃施行期程,「並非所有的項目都需要過渡期」,可以先做的就從施行日實行,耗時的項目再分段實施。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