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美晴採訪報導)一位湖南青年在29歲創業建廠,工廠經濟效益年產值百萬元以上。由於得罪了原市委書記陽祖耀等官員,企業被迫停產至今。他花了11年的時間訴訟、上訪,都無濟於事,湘鄉公安局還曾以「上訪」為由,把他判刑二年。
企業經營有成效 官員索求無度
湖南省湘鄉市農民出身的青年譚可文,轉型經營橫新紙廠,1991年創辦個體農民企業,當年才29歲就擁有40多名員工。爾後他把紙廠發展到年產值300多萬元的企業,為國家、湘鄉財政所創造的稅收每年超過10萬元。
設廠之初,譚可文與湘鄉市電力局簽訂供電協議,並繳納300元/千瓦的增容費,供給紙廠用電量為60千瓦。最初5年,紙廠在電力與人員充足情況下經營順暢。
因為湘鄉地區上上下下的官商關係網,橫新紙廠一年20多萬的紅包,無法滿足湘鄉政府陽祖耀等官員的胃口。
95年5月,在湘鄉政府的干涉下,強制紙廠改造供電線路,導致供電線路比原線路的距離增加了3倍遠,致使三相電壓僅312伏,低於國家標準68伏,而造成燒毀機器,機器無法正常運轉生產,湘鄉政府停止了對紙廠供電。
提出申訴 法院不立案
譚可文因響應農民致富號召,發展經濟。換來的是紙廠被無故停止供電,導致停產。95年8月,他只得訴訟,法院受理了此案,並三次開庭,法院的裁定書是:盡快恢復造紙廠的供電,免遭損失的繼續擴大。
湘鄉政府也做出了對橫新紙廠用電決定,只允許用電30千瓦,其餘30千瓦由企業自行負責。法院對60千瓦的生產用電,沒有裁定,要譚可文找政府,稱法院不管電。這一決定,等於宣判紙廠停產。
95年5月至2006年今日止,譚可文不停的上訴,但湘鄉政府也提交了7個抗訴書。
譚可文提出申訴,請求再審,並申請執行法院的終審判決書。但湘潭中院至今拒不立案。
上訪申訴入獄 再上訪申訴
為了依法保護紙廠、恢復生產及依法賠償,譚可文經歷了11年的上訪、訴訟。得到了數百張一紙空文的批示,遭到恐嚇與2年牢獄之災。
1995年9月30日,原鄉長現湘鄉市紀委書記彭建國、湘鄉市公安局局長羅玉石、 村支書湘鄉市人大代表丁代江帶隊一百多人,闖入譚可文家,搶走財物和汽車,並對譚及家人進行毒打。
97年9月15日,譚可文正在複印上訪材料,被湘鄉市東郊派出所所長曾龍武發現,被非法關押48小時,並對譚毒打,聲稱「你上訪,我要打死你。」將他的上訪材料及許多證據、錄音、錄像帶等全部沒收。
98年2月,將譚可文賴以生存的責任田強行沒收。98年4月26日,由丁代江為首,糾集4位社會流氓,將譚的眼球打出,後由鄉政府出錢治療。98年8月,搬走譚的供電電器。
譚可文不會開車,也沒有車子。98年11月10日,譚去上訪,被湘鄉公安局以「上訪」為由,「駕車衝擊國家機關罪」判刑二年。譚出獄後,繼續上訪、申訴。被警告「你再告狀,我們又把你關起來。」
2001年8月,變壓器、電線桿上的電線被剪走;2003年9月,剪走所有電線。2005年5月,將譚廠房推垮,搶走剩餘的部分機器。譚可文上下奔波上訴,得到《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的行政訴訟法內容,超過訴訟時效」。
績優工廠作廢 生命受到威脅
一個民營企業,由於沒有關係網,得罪湘鄉政府,導致企業停產,廠房被摧垮,10多萬元的原材料被毀,50多萬元的機械設備報廢,造成4百多萬元的嚴重損失。
譚可文從未做過違法違紀的行為,11年來依法一級一級的訴訟、上訪,但遭到非法關押二次、報復、陷害、坐牢。家中多次遭到打、砸、搶、抄,出獄後繼續申訴,被黑勢力追殺,至今有家不能歸。
譚可文希望有關部門給他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還他清白,還他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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