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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法庭審理賴昌星緩遣申請

2006-05-31 18:5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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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1日訊】(美國之音2006年5月31日報導)加拿大聯邦法庭星期三在渥太華審理中國特大遠華走私案的主要嫌疑人賴昌星提出的暫緩遣返申請。

據報導, 中國當局在2001年出具保證賴昌星一旦遣返回中國不會被判處死刑的外交照會,加拿大外交部上星期得到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的再度確認,有關賴昌星不會被判處死刑的保證繼續有效, 賴昌星本人星期二表示, 他不相信中國政府會信守保證。

賴昌星上星期四以及在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發出的遣返通知書上簽名, 如果加拿大聯邦法院星期三對他做出不利的裁決, 賴昌星最快可能在本星期五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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