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新聞國際要聞文章正文泰憲法法庭裁定四月二日選舉不合憲2006-05-08 16:4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0【大紀元5月8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泰國憲法法庭裁定,4月二號的國會大選不合憲法,必須改選。十四名大法官有八名認定上次大選不合憲法規定,九名大法官認為應該重新選舉。標籤相關文章台聯北高市長市議員就定位 力拚年底選舉泰法庭判決大選無效 將重新舉行選舉泰憲法法庭將開庭審議上月大選是否無效選舉將屆?議員積極爭取公園闢建改造馬:可借鏡新加坡幾乎不賄選的經驗星國大選後首日 驚傳反對黨人遭警扣留亞洲民主化世界論壇對新加坡選舉提出建議英首相面臨黨內強大逼退壓力 但堅拒不退讓下屆立委提名 民進黨研議強化主席權力黨提名制度改革 綠委建議主席有強制徵召權反對黨勢力雖強 新加坡執政黨仍保有政權學者:已有強力社會需求 星民主化很有希望徵召北謝南葉?謝長廷:高層應仔細評估新加坡國會大選結束 民主政治正在萌芽星國會大選結果執政黨得票率比上屆滑落8.7%李登輝︰北高選舉別談統獨八選將 互相交鋒新加坡選舉反對派暫有一席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留言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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