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4日訊】我的工作地點在湖北省十堰市。早在八十年代,十堰就有摘器官的事情了。消息來自當時一位姓王的科長,王科長對我們這群職工進行《法治教育》。原話記不得了,大意是:大家要聽話,不要犯法;否則,就像最近市里被槍斃的***一樣,不但活不成,眼角膜還要被挖掉!
由於是第一次所見這樣的事,令我萬分驚嚇,印象極深,直到現在還能回憶起來。時隔二十多年,人心比當時更壞,許多人都有唯錢是命,見錢眼開。特別是那些握別人生殺大權的人,要非法盜取被關押者的器官簡直是舉手之勞。我對這種醜惡的的事情感到厭惡,我認為知道這種事的人還很多。但願都能出來揭發和制止這種可恥的暴行!
讀者 新生
200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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