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電﹕透視加國亞裔洗錢之王的秘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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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金沙編譯報導) 溫哥華的庫克(Tho Ahn Khuc)是加拿大歷史上最大洗錢案件中的重要人物。他是溫哥華販賣可卡因的毒犯﹐花費很多時間在電話上談論「孩子」– 那是可卡因的代號。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5月20日標題為「加拿大洗錢之王」(Canada’s money-laundering king)的深度報導披露了加拿大洗錢之王的秘密世界。

文章說﹐這項巨大的毒錢洗滌工程背後的主腦是福蘭克。川恩(Dat Dac Tien (Frank) Tran)﹐他在5月19 日認罪後被判刑10年﹐罪名是在3年期間為進口可卡因及出口加拿大卑詩省大麻的亞裔和拉丁裔幫派洗了2億1百萬元美金的黑錢。

庫克﹐38歲﹐利用電話買賣毒品﹐僱用一對50多歲的夫婦替他外送可卡因﹐就像外送比薩餅。根據卑詩省最高法院的資料﹐他是緊接著貨物進口人之後的高級批發﹐一次販賣的毒品數量高達12公斤。

當庫克沒有可卡因的時候﹐他就向一個住在鄰近溫哥華的本納比(Burnaby)市一間豪宅裡的墨西哥人瑞瓦斯(Adalberto Silva Rivas)下訂單﹐要更多的「啤酒」。

根據警察公佈的資料﹐瑞瓦斯非法移居加拿大﹐在3年之內偷渡了超過300公斤的可卡因﹐其中大部份在溫哥華的街上出售。

瑞瓦斯和助手古茲曼(Jose Donaldo Lopez Guzman)利用毒品攜帶人把毒品用背包從美加邊境運進加國 。瑞瓦斯從一個叫做「Chavo」的墨西哥人那裡買可卡因﹐大概1萬9千美元一公斤﹐以3萬2千美元一公斤賣給庫克。

一旦庫克在他的溫哥華家中積足大量的現金﹐他就打電話叫瑞瓦斯到「超級商店」(他家的密稱)去取「郵件」(錢)。瑞瓦斯會把錢交給川恩。

川恩和他的妻子姬姆。潘恩(Thi Bac Hoa (Kim) Phan)在溫哥華開設一家匯兌所( Kim’s Currency Exchange)。這家匯兌所的電話不公開﹐沒有營業執照。可是生意非常興隆﹐每天替販毒幫會匯兌30萬美元。

溫哥華警方說﹐川恩對於洗滌2億美元販毒錢和偷渡5公斤可卡因附首認罪。判刑當天﹐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將川恩的3百萬美元資產沒收歸公﹐判刑10年﹐這是洗錢的最重處罰。同時﹐川恩被罰款42萬美元。

作為川恩認罪的交換條件﹐警方撤消對他妻子潘恩的起訴﹐讓她照顧他們5歲的兒子和15歲的女兒。

2001年六月﹐川恩首次引起警方的注意。當時「卑詩省組織犯罪調查局」(Organized Crime Agency of B.C.)得到消息﹐發動一場名為「暴風雪項目」(Project Blizzard)的毒品偵察﹐最終辨認出非法販毒交易中700 多名要犯。川恩也同時引起了加拿大皇家騎警(RCMP)犯罪組的注意﹐該組正在調查可疑的交易報告。

偵察結果由「金融成交報告和分析中心」(The Financial Transaction Reporting and Analysis Centre)發送﹐該處是由聯邦政府設立﹐用以鎮壓洗錢和恐怖組織的財政活動。依據聯邦法﹐個人的交易超過一萬美元現金必須提供資金的來源﹐以及交易人的姓名﹑地址及職業。而川恩引起注意的地方是他處理極大的現金﹐每年超過5千萬。另外﹐大多數合法的匯兌都會使用防彈車來運送這筆錢﹐但川恩用自己的車輛來運送﹐錢裝在購物袋、背包和行李袋裡面。

在2000年1月1日和2003年1月 23日之間﹐川恩洗錢2億1百萬﹐使他成為卑詩省洗錢史上數目最大的人之一﹐可能是加拿大之冠。

在西雅圖地區﹐他獲得許多的聯絡人幫助﹐控制了黑市銀行系統﹐在卑詩省和華盛頓州之間進行高階層的貨幣交易﹐不用走私任何錢。這樣做﹐極大的減低了遭警方禁止的風險﹐並讓川恩安全無恙的洗了幾年錢。

川恩在3年內積聚了巨大資產。2002年他替自己購買了一輛價值 58萬美元的福特Mercury Grand Marquis車和一棟價值215萬美元﹐位於科奎特蘭(Coquitlam)的Cottonwood街504號的辦公樓。

1999年他買了價值58萬5千美元的豪宅﹐在2001年5月2日付清了押金﹐恰好在警方調查他以前﹐所以政府不能在訴訟程序中要求沒收整棟豪宅。
政府豁免在2000年1月1日以前付清的16萬6千美元首款和抵押付款。

2002年2月﹐川恩和妻子付出4萬美元在溫哥華103-1166 Alberni路購買另一家匯兌所﹐作為他們地下生意的前哨。該匯兌所的前主人一週內只匯兌5千到2萬美元﹐但川恩在三天內就已匯出近百萬美元﹐相當於一天匯兌30萬美元﹐但公司紀錄卻顯示川恩平均每天做的合法匯兌是2千美元。

警方後來竊聽川恩的電話﹐聽到他公開的吹噓他的違法活動以及逃稅和躲過警局的方法。2001年9月﹐警方開始監視川恩﹐記下到他家的人的車牌號﹐在他每天來回溫哥華和捨瑞的匯兌所﹐把散發大麻惡臭的袋子交給匯兌所時跟隨他。

經過辨認後警方開始竊聽嫌犯的電話。在電話中川恩承認他有些月份掙到大約2萬美元﹐並且匯錢到越南﹐他在那裡一家旅館投資了50萬美元。2002年12月30日﹐他告訴一個名叫”Dung”的人說﹕「有些月份我賺的錢達到1百萬﹐不一定。」9天之後﹐川恩告訴一個名叫”Phuong”的人﹐他每年付給他的姐妹3萬5千美元﹐替加拿大的顧客在西雅圖辦理匯兌。

正當警方開始監視活動時﹐川恩用26萬6千美元在耶爾頓(Yaletown)買了一棟公寓。得到法官的授權﹐警方秘密進入該公寓﹐在一個大的保險櫃上方裝置了一個攝影機。警方看著川恩打開保險櫃﹐從背包裡拿出成捆的現金﹐把錢鈔計數分好。然後把錢放進保險櫃﹐在櫃裡的筆記本上寫下紀錄。

警方隱蔽地進入存錢的房子十幾次並打開了保險箱﹐裡面的美金總是有股大麻的氣味。警方同時拍攝了川恩的筆記。2002年12月16日的一次保險櫃偷檢中﹐發現21捆現鈔﹐共51萬5千美元﹐以及10 捆加幣﹐值34萬美元。另一次﹐警方在保險櫃中發現60萬美元﹐發出大麻的惡臭。同時有一張支票﹐日期是 2001年10月23日﹐顯示川恩把292,00 美金換成了464,153 元加幣。

警方發現川恩使用合法的匯兌網來進行非法活動。他在Calforex匯兌網的不同站點交易920 次﹐總共價值1億8千9 百萬美元﹔在J&M Coin & Stamp Exchange匯兌所交易約5百萬美元﹔在溫哥華Bullion & Currency Exchange匯兌所交易3百萬美元﹐在Custom House Currency Exchange匯兌所交易27次﹐共410萬美元。

警方估計川恩的淨收入在2001和2003年之間增加了8 百萬美元以上﹐但是法庭審計只能夠查出350萬﹐這些錢被政府凍結。剩下的5百萬﹐警方相信川恩大概將它藏在加拿大無法碰觸到的越南。

「暴風雪項目」的主持人警長福加提(Pat Fogarty)說﹐對加拿大洗錢之王的偵察已經變成國際性﹐在加拿大﹑美國逮捕了許多人﹐並且延伸成為另一個叫「長途運輸」偵查項目(Project Longhaul)﹐目標鎖定跨邊界的走私犯罪活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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