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京:陳光誠事件的意義

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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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5日訊】圍繞對陳光誠的迫害與反迫害的鬥爭,正在成為影響大陸社會政治與法治變革進程的又一個標誌性事件。不論這個事件朝哪個方向發展,都將會深刻地影響博弈各方的策略選擇。

專制強權的末代繼承者,無不面臨巨大的兩難困境,一方面他們的前輩積惡太多,增加了濫用強權和暴力的風險,但如若不借助強權和暴力來恐嚇民眾,則可能很快招致大清算的局面。面對這一困境,當權者的一個選擇就是進一步提高強權和暴力的效率,把更多的問題留給後人。江澤民就是這樣做的,而且他成功了。胡錦濤和溫家寶發現,他們既不能像當年鄧小平那樣,把許多問題推給前任,然後另搞一套,也不能再像江澤民鎮壓法輪功那樣,完全置國際輿論壓力於不顧。於是,他們試圖尋找一種疏導的策略,試圖把大壩後面的高水位,慢慢降下來。這一態度導致中國大陸出現了一個新的政治博弈空間,即民間維權的空間。開闢中國大陸民間維權空間的標誌性事件,就是2003年的孫志剛事件。幾位大陸法律學者利用這個事件呼籲取消收容遣送進城農民的“惡法”,得到了胡溫的積極回應。“惡法”居然在很短的時間內被廢除了。

這個積極發展,給大陸的自由知識份子相當大的鼓舞,一時間,維權大有成為社會運動的勢頭。但沒過多久人們就發現,不僅地方權勢有能力進行報復,如率先報導孫志剛事件的《南方都市報》的兩位老總以貪污獲罪,而且,胡錦濤也因害怕“顏色革命”而主動出擊大陸的自由主義知識份子。這樣就提出了一系列的問題,大陸民間維權的空間是否真的存在?如果存在,這個空間究竟有多大?應該用什麼樣的原則和策略來保護和擴大這個空間?一些人提出使維權非政治化來保護維權空間的方針,但這種方針能夠得到當權者的認同嗎?

儘管支持民間維權的大陸積極分子們對這些問題存在分歧,但誰都知道,除了“以身試法”,沒有別的途徑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太石村事件就是一次“以身試法”。太石村事件的結果超過了許多人最壞的預期。這個事件證明,大陸的當權者不惜以最卑劣的黑社會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和統治。

當權者還通過太石村事件宣示了這樣兩條資訊:第一,征地問題,涉及地方權勢集團的重大利益,不容許維權人士挑戰。第二,中央當權者還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放任地方政府非法監禁維權人士。當權者的策略是用流氓手段來摧毀維權人士的意志。

陳光誠事件迄今為止的發展表明,大陸當權者把同樣的邏輯用在了涉及計劃生育的維權活動上。對他們來說,計劃生育問題比征地問題更不能讓步。如果說,征地對農民的侵權,主要是對農民經濟權利的侵犯,因此可以通過經濟手段來補償,那麼大陸當局在計劃生育問題上對農民的侵權,完全是對人類最基本的權利和尊嚴最粗暴的侵犯。這個蓋子要揭開,許多中國高級官員是夠條件被起訴上法庭的。

許多人都知道,中國大陸在七十年代中到八十年代初那一段時間,使用了非常殘暴的手段在農村推行節育,但是許多人不知道的是,儘管大陸後來有明文規定,禁止再用非法手段,但實際上,這些手段並沒有真正被禁止。我本人就知道,廣東省前幾年一些農村計劃生育超標,受到中央的壓力,省政府就通知司法部門,對於因計劃生育人員違法而引發的起訴,一律不許受理。這就是說,廣東省政府明顯地暗示下級政府,必要時可以採取違法手段逼農民就範。

可以想像,大陸當局的大小當權者們,一想到農民起來清算他們搞計劃生育犯下的種種罪行,將會產生如何的恐懼。我相信,正是這種恐懼,促使他們不擇手段地迫害陳光誠,迫害陳光誠的支持者。不過,正如利益可以讓人頭腦發昏一樣,恐懼也可以讓人失去理智。當局如此瘋狂地迫害陳光誠這樣一個雙目失明的弱者,一個來自農民,代表農民,幫助農民的聖人,無異于在動員中國的廣大農民,對共產黨以往的所有罪行,進行徹底的清算。

如果大陸當權者足夠清醒,他們應該看到,清算共產黨並不是陳光誠的本意,也不是維權人士的本意。難道我們中國人就真的找不到一條擺脫以暴易暴的出路嗎?陳光誠事件的意義就在於,這個事件的發展,將會影響人們對這一問題的判斷。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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