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太石村事件與中國維權運動

——2006年6月20日在哈佛大學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的講稿

郭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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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4日訊】
一、太石村事件:

A,太石罷官事件經過

1,太石村概況——廣州城郊番禺區一村莊,人口2074人,合法選民1502人。100多家工廠在本地投資,屬億元村,前年村級財政收益680餘萬,村級經濟所有制形式為股份公司化,所有村民都是股東,但民眾沒有能夠分享到現代化的好處,分紅極少,失業甚多,小孩上學困難。

2,爭取民主的歷史——太石村民本身擁有參與競選的歷史,05年5月推出代表參選,但受挫於賄選。所以2005年7月中旬,當村民領袖馮秋盛等通過上訪人員與維權人士郭飛雄、呂邦列接洽上,並請教抗爭方略,而郭飛雄、呂邦列建議通過罷官來維權時,馮秋盛等欣然接受。

3,知識界大規模走入底層——職業維權人士呂邦列秘密進駐太石村,長期在太石村蹲點,作現場法律指導;廣州法律界、知識界、新聞界人士唐荊陵、唐昊等前往村中多次考察。

4,村民多次舉辦普法會——這種廣泛、深層、建設性的動員機制,促進了村民的迅速覺醒和整合。

5,《南方農村報》良心記者馮善書8月2日的新聞報導——顯示城市社會對底層民眾的正式關注,引起了地方官僚特權階層的高度恐懼,他們採取非常行動,使事件進入激發狀態。

6,財會室保衛戰——民眾自發的保護合法財產的要求,有股份公司法作為法律依據,但令信仰非暴力的維權人士感到十分為難,持緊張觀察態度。

7,816事件——番禺政府出動600餘名警察和輔警突然下手,抓捕罷免運動帶頭人馮偉南等。1500餘名村民和平抗爭,50多人挨打,2人受傷,但無人還手。一時成為非暴力抗爭的典範,為國人所傳唱。個中有維權人士郭飛雄等人的講座作基礎。

8,面對危機民間的對策——此時此刻郭飛雄覺得必須站出來,從幕後走向台前,直接目的在於使罷免運動帶頭人馮秋盛等人免於牢獄之災,將危險由民眾轉到自己身上。當時國內媒體已不可能對此群體事件作出直接報導,郭飛雄不得不求助與國際和海外媒體。

此為「國內問題國際化」之始。前面的2則證明維權人士有意「將經濟問題政治化」的指控,是不符合實際的。

海外和國際媒體(美國之音、BBC、大紀元、新唐人、南華早報等)的蜂擁報導,使之成為國際事件,壓力之下,處理權由地方上交中央某專政機關。

9,五波絕食接力——8月29日番禺區民政局拒絕罷免動議,8月31日早晨,由80餘名太石村民在區政府(民政局在其內)門口絕食,當日馮秋盛等三名帶頭人被抓;9月1日晨,數百名村民起早趕來接力,中途被攔,16名現場絕食婦女被抓走,下午才被放回;9月2日上午,又有16名婦女前去絕食被抓;下午新一波20幾名村民又趕去接力絕食,被已放回的絕食者電話勸回。

村民醞釀在村中絕食,乃聯署新的罷免動議,9月5日遞交,向區民政局實際發出最後通牒。區民政局出乎意料地答應了。

事後分析,此時的政府妥協,實為中央政府內部少數極權勢力與地方官僚特權階層聯手作出的緩兵之計,他們此時已決定對村民和我本人下手。

多波接力絕食,被民間輿論稱之為64以來罕見的「偉大的進軍」。

10,中轉——9月7日核實罷免動議,9月11日鎮政府通告,584名村民身份有效。罷免動議通過,中國民間網絡社會一片歡欣鼓舞。

11,912事件——廣州地方政府出動99輛警車,由百餘名警察開赴一線在前,其餘在後策應,出動高壓水龍頭,突入村財會室;有48人被抓,大部是老年人和婦女。

12,郭飛雄被捕——9月13日,我在廣州郊區一網吧被抓。

13,太石村民繼續抗爭——9月16日,7位村民當選村選舉委員會成員。20日他們便因遭受種種暴力威脅而被迫辭職。29日,被非法替代的新的選舉委員會發佈公告,宣佈由於原584位村民中396位村民不再支持罷免動議,所以,剩餘人數無法達到五分之一,原罷免動議自動失效。

14,維權人士的接力受難——9月16日,在選舉現場觀摩的湖北人大代表呂邦列被抓走,不久又被釋放;9月26日,艾曉明、郭艷、唐荊陵遭到數十名黑社會人士的瘋狂追打;10月8日,呂邦列帶英國衛報記者入村,被毆打至昏迷。

郭飛雄在獄中絕食絕水59天。

回顧太石事件中,維權人士付出了比民眾還要大的肉體犧牲。從村民到知識份子、前仆後繼,慷慨赴危,其勇其義,可與歷史上諸多偉大事件相較,雖與日月爭光可也。

15,尾聲——12月27日,郭飛雄和6位村民被釋放。在中國國情下,沒有一個人被判刑,就算勝利了,我們的勝利標準實在很低。事實上,維權運動的聲勢因此而大漲,登上了新的歷史階段。

維權人士總結的非暴力、無敵人、不流血的「三不精神」引起了世人的廣泛關注。

16,新動態——2006年東湧鎮人大代表選舉,馮秋盛第一輪只差18票便可當選,在無外來維權人士指導下,村民顯示出很高的民主素質。第二輪選舉遭受破壞。第二輪選舉當日,廣州公安局為了洩憤,在我家門口找茬將我痛打了一頓。但維權人士和村民並沒有被嚇倒。

B,太石村事件參與者的階層分析

1,農民領袖——馮秋盛、馮偉南等,有多年的自發鬥爭經驗,也有民主選舉經驗。

2,本地精英——小隊長,復員軍人,教師,村幹部梁樹生、吳志雄等。

3,村民——馮珍、郭嬌女、馮惠彪、何杏歡、郭煥彩、梁巨標、何月嬋、馮順添、馮結明、吳柱輝等,尤其是婦女和老人,表現非常勇敢,婦女,尤其是農村婦女,將是未來民主選舉的柱石。

4,維權活動家——其中郭飛雄、范亞峰和趙昕都有89學潮背景。

5,選舉專家——呂邦列、姚立法、李凡等,使罷免具有高度的專業性,而前二者,更是中國農村土生土長的選舉精英。

6,大學教授——艾曉明,唐昊、劉安平等。

7,資深律師——高智晟、郭艷、唐荊陵、溫海波、張星水、李和平、滕彪等。

8,自由主義學者、民主派學者和活動家——劉軍寧、劉曉波、張祖樺、郭瓊虎、秋風、王怡、溫克堅、劉路、杜導斌、許志永、蕭瀚、張耀傑、陳壁生、趙達功、小喬、秦耕、昝愛宗、飛宇、王延效、閒言、檳郎、思芬克司、陳永苗、俞梅蓀、楚望台、華劍波、楊濤等。

9,新聞記者——南方農村報,南方都市報等大批良心記者馮善書、周虎城、何達志、陳亮、譚偉山等。

10,民運人士——全國各地及海外的民運人士,實為中國數十年凝聚的民主精華。

11,商人——台灣商人,本地商人,北京商人。

C,太石村事件的意義

1,事件向世界傳達了:

中國底層民眾對民主選舉的要求十分強烈;底層追求的是法治指導下的民主;其中展示的非暴力抗爭形式,可以為全國作參考。

此三者,背後是中國傳統底層運動,自由主義思潮,非暴力主義三種資源的綜合。

2,事件在中國社會變遷中的意義:

有代表性,經濟上的前瞻性,內地農村的空心化,飽和多元下的追求,多元問題的綜合解決——政治。

人民主權的體現。

發展,公正,主權——社會變遷中的三大深層主題。

3,事件在自由民主大局中的結構性地位——用一個小球推動全國,推動法治和政治改革。

維權運動發動此一事件的戰略意圖在於,為全國抓出示範,通過民間「事實立憲」,推動由村、鄉、縣直至全國普選的選舉進程。

4,自由主義的知識份子與底層民眾大規模直接結合的開始,證明了我們維權運動是有動員中國底層社會的能力的。

5,新政治道德的萌芽。

追求變革的低成本。

儘量不流血——值得自豪的是,付出了最大犧牲的是維權者。維權者不是躲藏在背後,而是走出在最前,一種責任倫理。

行軍方向——不是向省會進軍,而是計劃在無效後由區政府轉向村中甚至家中進軍。在自我受難中動員和展示精神力量。充分利用網絡時代的傳播手段。

二、維權運動:

A,維權運動的大致含義

在律師、有法學背景和政治學背景的自由主義者、社會活動家的推動下,在社會各界包括底層民眾的參與下,主要通過司法途徑,輔助以網絡和各類媒體傳播信息和思想,所推動的一場捍衛公民權利的社會運動。

B,大致歷史

03年始,孫志剛案,孫大午案,劉荻案,杜導斌案,陳益中案,以及陝北石油案,蔡卓華案,太石村案,陳光誠案等。

由一系列司法個案組成,社會各階層捲入,參見前面的「太石事件參與者的階層分析」。

C,維權運動的軀體與大腦

人們常說2005年發生各類維權事件8萬7千起。這是維權運動的社會基礎,是維權運動的大軀體。但真正的維權運動的核心及大腦,是一批維權知識份子帶著強烈的主觀意圖、以強勁的連續性的行動所推動的含有重大理念的維權事件。

D,興起的背景

民間——兩股力量的合流:

1,市場時代的利益紛爭,需要法律來調整。其中,尤其是官權對民權的侵犯,需要司法途徑來限制官權,保障民權。

2,1989學潮失敗以來,中國自由民主人士長期的探索,經過自由主義的整合走向成熟,由知發展到行。

海耶克關於「法治下的自由」的思想,在中國民間得到了高度重視,進而啟發了「法治下的民主」的進路。對「法治優先」的體認,在行動上表現為通過司法平台維護公民權利。

官方——2003年胡上台,展示了任期制的活力(即使在後極權狀態下)。體制內一批對法治有所認同的官員的努力,也給中國法治化進程提供了動力,給民間創造了某些可資擴展的空間。

E,維權運動的目標

1,維護當事人的個人權利和合法利益。

2,維護全體公民的普遍權利。維權運動的大腦部份追求從個案中儘可能抓出普遍意義。此處運用了放大效應和省力原則。

3,通過擴充民權、限制官權,促進自由獨立的民間社會的壯大。

4,促進司法獨立,構建法治社會的制度基石(此處超出了民間社會範圍,表現為對超級政府權力的分割)。

5,通過選舉等個案上的事實立憲,推動憲政民主進程,這是維權運動的最前衛部份(對超級政府權力繼續割下去,且重構重組)。

F,中國轉型經驗中可能的獨特之處

1,長期缺乏法治的中國社會,人權受踐踏,亂象深重;民眾對法治的渴求,民眾與官僚衝突之劇烈,舉世罕見。馴服官權,進而馴服野蠻的國家暴力,其第一戰場,乃在於廣義的司法領域。

2,公民社會的建設,與司法獨立,同時作為自由民主人士的主要追求目標——這是中國民間超越於東歐民間的地方。

這裡需要特別介紹著名法學家范亞峰提出的「政法系」的概念,說明中國情景下的原創需求與探索。

「政法系」概念的獨特之處在於橫跨官民。此乃托克維爾所言的「法學家精神」在這片土地上的擴充。

3,作為轉型手段的維權運動:合法鬥爭。合法鬥爭在此不僅是手段,而且部份構成了目的內涵。

文明的政體革命的手段本身的文明性,建設性,程序性。

為推動一個良好秩序的社會,不是通過混亂,而是經過民間與官方可以找到共識的「法治秩序」。用「法治秩序」取代「暴力秩序」,乃是「與虎謀皮」——政治改革就是要與虎謀皮,故必然經歷反復較量。這裡需要說明的是:此處合法鬥爭不是唯一正確的道路,而是多元中的一元,只要是反對暴力、反對分裂的鬥爭形式,在中國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4,底層民眾、知識階層以及官僚階層中的少數改革派,將成為中國政治改革、政體革命以及自由民主革命的主導力量;而中產階層、社會活動家階層,將消融在知識階層的隊伍之中。@(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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