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司機撞死單車手判刑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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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一名小巴司機去年底在西貢越過雙白線爬頭,撞倒一名單車選手,導致他人死亡的案件,法官昨日宣判被告危險駕駛罪成,判入獄5月,停牌兩年。

40歲的被告石明有,早上由囚車押解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他已於今月初,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成立。他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因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被判入獄5個月,停牌兩年。由於小巴司機不服裁決和判刑,獲准以5千元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不得離開香港。

法官在判案時指,被告故意冒險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認為判處緩刑和社會服務令,都不適合,要即時監禁,但考慮到他品格良好,加上只是一時魯莽犯案,任職小巴司機3至4年,從未違反交通規則,故酌量減刑,將判刑由原本最低6個月減至5個月。與死者同屬一個單車會的朋友,今日到庭旁聽,認為判刑太輕。

案情指去年11月,西貢舉行一項單車公路賽,被告當時駕駛小巴經過,在越過雙白線超車時,和迎面的一架正在比賽的單車相撞,單車手其後傷重不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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