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修改移民法規 嚴格管理非法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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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曼谷十六日專電)由於愈來愈多的外籍旅客鑽漏洞,延長在泰國居留時間,泰國移民局決定修改相關規定,持落地簽證與旅遊簽證的旅客,最多只能取得兩次重新簽證,以避免出現「假旅遊、真工作」的情形。

過去泰國相關法令鬆散,因此許多持落地簽或是旅遊簽證的旅客,在簽證期限將滿之前,刻意出境,轉往柬埔寨、馬來西亞、寮國或是緬甸等鄰近國家,短期停留之後,重新申請泰國簽證,如此反覆申請,等於可以長期居留,並且在泰國非法工作。

因此移民局決定針對包括英國、日本、加拿大、法國、澳洲與德國等四十一個國家的旅客,修改相關的移民法規定,未來持落地簽或是旅遊簽證的旅客,如果相隔未滿九十天,最多只能再獲得兩次的重新簽證,也就是說,最多只能在泰國待滿九十天,如果想重新入境泰國,至少必須離開泰國九十天,才能獲得新的簽證。

移民警察局局長蘇瓦特(Suwat Thamrongsrisakul)指出,修改這項規定是為了避免不好的外國旅客可以輕易入境,他不認為這項規定對於遵守法令的旅客會造成困擾。

不過這項規定預計將對許多歐、美人士造成很大的衝擊,特別是在泰國擔任教師以及在芭達雅或是清邁等旅遊景點經營酒吧的歐美人士。

移民局指出,新的規定將從十月一日開始實施,蘇瓦特也強調,修改這項規定與上個月在泰國逮捕涉嫌美國選美小皇后命案的美國教師無關。

過去有許多外籍旅客鑽漏洞,雖然只是持有旅遊簽證或落地簽,但是卻可以長久居住在泰國,並且違法工作,不用繳稅。甚至還試圖與泰國女性結婚,只為取得泰國居留權,並非真正相愛,也引起了許多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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