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老工程師遭辭退 維權無果
【大紀元9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成都市教育局屬下的成都教育建築設計院六名工齡在20~30年的老工程師,從2003年2月起遭院方辭退。院方不給任何安置費,沒為他們辦理任何社保、醫保,也不退還他們曾繳納的住房公基金,導致他們失去了工作權及一切生存保障。
其中兩人帶著技術遠走海外;一人遭辭退後因病無錢醫治,含恨離世;兩人依法打官司維權至今;一人被迫撤訴而走行政管道上訪申冤。
遭報復
據了解:1997年該院多名工程師曾一起匿名向青陽區檢察院舉報其院長、法定代表人牟子元的經濟問題。青羊區檢察院發出〈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成青檢[1997]建字第009號),建議對牟違反財務規定問題的處理:撤銷小金庫,迅速轉入正賬,整改小金庫等。致使其懷恨在心,在工作中長期與一些工程師們有矛盾。
2002年6月,設計院進行「事業單位聘用制脫鉤改制,以自有資產量化到人頭安置」。院長牟某藉機打擊報復,辭退上述六名工作中無過錯的老工程師。
其中有30多年工齡的羅義(化名)向記者陳述:「國家及省、市都有明文規定:『在事業單位改制中對有20年以上工齡者不得解除勞動關係,必須妥善安置』及『改制期間禁止辭退。』可牟某和教育局副局長鄭某聯手強行辭退了老工程師們,使本案成為成都事業單位改制中違法第一例。」
艱辛維權路
羅表示:「我們幹了一輩子,到老了卻被掠奪的一無所有,毫無人性,受迫選擇向違法抗爭到底。」
從2003年開始,另一名工程師倪英(化名)和羅兩人分別在青羊區人民法院起訴原設計院。審判長劉平、審判員雷旺澤承辦羅的起訴案,因改制後的被告已更名為「成都市木原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劉、雷即以被告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裁定「駁回起訴」。
羅發覺劉平還隱匿損毀了多項證據,以致二審法官在卷宗中找不到申請變更被告訴訟主體的《起訴狀》,並以此為由「駁回上訴」。
在劉、雷審理倪起訴案時,倪發現:他們又隱匿了21項質證證據而不列入判決書。最終反以原告倪「無事實依據證明、改制後的單位無資產的承繼關係」為由駁回訴訟請求。
對此,倪、羅氣憤的說:「如果無資產的承繼關係,駁回的應當是主體不符的起訴,而決不應是訴訟請求。」
20餘次裁決都輸
由於教育局是改制工作的執行和實施主體,工程師們又依法起訴之,但青羊法院拒絕立行政案。立案庭庭長黃靜強公開說:「不立告政府的案子。」原告被迫又以民事訴訟起訴教育局,結果法官以「起訴教育局為被告主張民事權力,不能成立」而再次駁回起訴……
羅向記者感歎到:「本案經三年多合法維權,先後20餘次行政裁決、行政復議、民事判決、行政裁定等,我們每次都輸。當發現法官隱匿、損毀原始證據累計達上百頁,才明白這是導致輸官司的主要原因。」
記者致電木原公司(28-86128209),接聽者拿起聽筒即掛斷;又致電教育局(28-86123831)想詢問審批辭退的詳情,接聽者說:「鄭局長退休了,你打86155592找人事處寥副處長吧。」記者打通上述電話,被告知:「現在是學校放假,廖處被邀請度假去了,兩週後再找他吧。」
當記者致電法院(28-82970272),想聯繫審判長劉平核實此案,被告知「劉平不在,到外地學習去了」;再找立案庭長黃靜強,對方稱:「不在,不在,都不在」,即掛斷電話。
目前羅靠打零工維持生計,並表示「我們將試用《刑法》第399條規定起訴隱匿、損毀證據的枉法人員,並將聯名上訪,呼籲各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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