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運動和公民社會的發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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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寇天力報導)近年來,中國各地群體事件接連不斷,並湧現出許多不畏強權的維權人士。為維護民眾正當合法權益的民間抗爭行為也漸漸發展成影響深遠、動人心魄的維權運動,引起海內外的關注。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寇天力就此採訪了多名站在中國維權活動第一線的人士,為您製作了四集特別報導《中國的維權運動和公民社會的發展》。下面是這個特別報導的第三集。

第三集:阻力與分歧 聯結收聽

中國民間維權運動和公民社會的發展之路並不順暢。維權者首先面對的阻力就是來自政府的打壓。今年的五月上旬,美國民間機構「中國宗教與法律研究所」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辦了題為「中國自由狀況」的高峰會。

受到邀請的中國基督教人士余傑、法律工作者李柏光、王怡和維權人士郭飛雄等出席了研討會,並向與會者介紹了中共政權侵犯人權的事例和維權運動的艱難發展。其中,作為北京基督教家庭教會方舟教會負責人之一的余傑舉例介紹說—-

余傑︰「今年北京警方兩次來騷擾我們正常的聚會活動。幾個月以前因為到我們教會拍攝教會發展紀錄片的一位電影攝影者吳皓被捕。最近三個月以來我們被迫搬了四次聚會地點,每次搬到一個地方不到一兩個星期警察就去威脅房東並破壞租約。」

余傑所介紹的中國家庭教會的困境,實際上只是中國民眾權利遭侵犯狀況的冰山之一角,而這種狀況在維權領域的各個方面普遍存在著。

如上訪者常會遭遇警方和截訪人員的拘禁遣返,維權律師會被當局以各種名目吊銷執照,言論自由維權者會動輒被扣上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等等。而監視、騷擾、軟禁、判刑以及受到有關方面指使的黑社會分子的毆打、恐嚇等等,更是維權者日常生活中無法躲避的一部分內容。

曾有過這種遭遇的維權法律工作人士郭飛雄說,他並沒有因此而退縮,但對於黑社會分子針對其家屬的種種惡劣非法行為,他實在感到無能為力—-

郭飛雄︰「打我本人並不是難以忍受。我完全無法接受的就是對我本人的以及對高智晟的家屬的騷擾和圍攻。今天的中共政權和我們的領導人胡錦濤已經超出了人類道德和良心可以承受的底線。就是說不應該非法騷擾家人。

這種黑社會流氓手段用在我們身上還是可以的,我說可以並不是說就是合法的,而是我們還承受得了,我們還有未來和它們談判的一定空間,但是用在家人身上就是一種重大的突破性的行為,是一種今天中共政權走火入魔的行為。它們選擇了一條非常危險的道路。」

對於當局指使黑社會分子騷擾維權人士及其家屬的手段,引起世界各地許多支持人權人士的憤慨。居住在美國紐約的原中國人權組織負責人劉青說—-

劉青︰「一個政府走到了採用流氓黑社會手段的時候,說明這個政府的信譽和能力都在下降了。一個政府採用流氓手段的時候,人民當然不可能尊敬信任它了;而一個政府公然採取這種手段,也說明它是沒有其它能力了,才會這麼做的。」

除了政治上的阻力之外,經濟上的困境,也是阻礙維權事業發展的一個難題。維權者往往因為維權,而在基本生活來源方面也受到當局的制裁。

原北大教師焦國標因撰文提倡言論自由、批評中宣部而遭學校除名;廣西律師楊在新因支持維權而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在政府的壓力下解除合作關係;以及維權律師高智晟的律師事務所被勒令一年不准開業等等均是實例。

被逼走出國門、現居加拿大的中國人權律師郭國汀說—-

郭國汀:「中共當局是根本不講規則的,只要它盯上你,它就會千方百計採取任何措施來找你任何小毛病,然後玩命地整你。中共當局就是用這種方式:政治問題法律處理、法律問題政治化的方式處理。

中國律師面臨的最大困境,我想最重要就是經濟問題,這並不是說社會非要給他提供多大的保障,但起碼要有一個保障。就是對他們比如說被停業,被當局強制判刑的時候,應當對他們的家人在生活方面有一個基本保障,這樣的話,相信會有很多律師就會不怕了。」

另一方面,鑒於民間維權在中國並沒有很多經驗可以借鑒,對於維權之路該如何走,維權者之間產生分歧也在所難免。在維權律師高智晟發起維權絕食接力活動時,外界曾有就這種做法是否妥當以及維權是否應該介入政治這一問題提出異議。

反對者認為,維權活動就應該是純粹的維權權利,而維權者一旦涉入政治,就有可能使問題複雜化,難以達到維權的初衷;甚至還可能授人以柄,產生負面效果。贊成者則認為,維權與政治不可能被隔離。支持並參與高智晟絕食接力活動的郭國汀說—-

郭國汀:「我的立場和觀點非常明確:堅決支持高智晟的接力絕食抗暴維權活動。它的意義不在於絕食本身,而在於採取這種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和當局不會衝突這麼厲害,不會讓當局抓到把柄的這種方式,同時又能夠讓大眾容易參與的這麼一種運動。

這種運動關鍵在於大量人們的參與,使人們持續的關注、持續的瞭解中國的現狀和中共極權專制的危害,以及最近不斷發生的各種血腥暴力或者罪惡的這些東西。也就是說通過這種運動使民眾持續的在覺醒,在喚醒他們誠實的精神。它最大的意義就在這裡。」

高智晟發起的維權接力絕食活動採取每週固定七人輪流絕食的形式後,郭國汀以作為七人之一,表達他的理念和對高智晟的支持。其它持這種贊成觀點的還有法律工作者郭飛雄等人。他認為維權本身就是政治運動,說不是是一種掩飾。四川的維權人士黃琦就這一問題也表示—-

黃琦︰「平心而論,維權本身就是一種政治,這是毫無疑問的。但就是說很多事你不要把它泛政治化。比如一個村官的選舉,就只從這個角度來爭取百姓,如果沒有選上你不要馬上就說是體制的問題,是其他那些人在裝怪,是中國這個專制制度問題。一下上升到這種無限的高度,說實話,有時就會樹敵面過多而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如果要有利於事情的解決,那就要把涉及政治的範圍根據實際的情況來總結。」

目前,有關維權活動政治化問題的爭論仍在繼續。劉青認為,這一問題,可以留待歷史作出評判。

另外,同樣由維權絕食接力活動引發的另一個有關維權運動發展的爭議就是,維權形式應該溫和還是激進?維權是否應該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解決問題。郭飛雄在這一問題上的看法是—-

郭飛雄︰「我們這個法律是有不同層級的,也有高級法甚至超出高級法的自然法。中國至少還有一部分法律是良法,但是對中間的惡法,像《勞教法》;像『危害國家安全罪』;像對老百姓經常鎮壓的那些有關條款;還有國務院的一些法規,這些惡法我們應該堅決跟它鬥爭。

所以我們所說的現有的法律框架應該說是由現有的部分良法─憲法中合理的部分,和我們所認為的代表正義的自然法合在一起的,帶有一定理想色彩的法律框架。」

郭國汀也以中共政權的國家顛覆法規和勞教法規為例,來表達自己的觀點—-

郭國汀︰「我認為對於惡法肯定是不遵守的,不但不遵守還要批判它。比如說《勞教法》是不需要經過正規的訴訟程序的;甚至被勞教的人不能請律師,請律師也毫無作用。

也就是說,公安可以隨心所欲地把一些看不順眼的人投到勞教所裡面去。時間可以判到一到三年,而且還可以延長一年。勞教人員放出來以後,不聽話可以再次勞教。所以這個《勞教法》是徹底剝奪人權的、非常醜惡的制度。

如果按照前者的觀點,就是必須在中共法律框架下辯護的觀點,那麼你辯什麼呢? 沒什麼好辯。另外一個例子,像「顛覆國家政權罪」和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也都是典型的惡法。

如果按前者的觀點,也就是必須在中共法律框架下辯護的觀點下都是很難辯護、沒法辯的,即使《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法律是存在的,目前所有的民運人士的行為放在今天中共法律下都不構成犯罪,

原因非常簡單︰所有的民運人士或者所有的政治犯提出的都只是對中共政權的不滿,而不是對中國國家政權不滿,這兩者的概念完全不同的。」

除了在理論思路方面的爭論之外,在一些具體案例上,維權者之間也有一些不同意見。近期較為外界熟知的是,被外界稱為中國首例,政府對六四死難者作出賠償的周國聰案例。曾向周國聰的親屬提供過長期幫助、並最終促成這一結果的四川天網網站負責人黃琦說—-

黃琦︰「國內就有人就周國聰案件說:『周國聰不是警察的槍打死的,是關在監獄裡死的,不具有典型意義。』 我告訴你,這個說法是非常非常錯誤的。

為什麼呢?第一,在六四那個年代在監獄死的人並不比打死的人多;其二, 他本身是為『六四』抓進去以後死的,其三,這個孩子是被抓進去以後拒絕寫保證書、悔過書被活活打死的。這樣一個十五歲的『八九』英雄,可以說是一個未來我們全中國的楷模,怎麼能夠把這樣的人排除在外?

當時很多成年人三、四十歲的人、甚至學問很高的人在進監獄之後是寫了悔過書、保證書出來的,而這個孩子為了堅持真理不寫悔過書、不寫保證書,最後被打死在裡面,難道他和那些被槍打死的不是同樣偉大、同樣具有典型意義嗎?」

另外,由於當局列名是以困難補助的形式,而且要求周國聰家屬從此放棄法律訴訟。因此,這一補助是否可稱為政府賠償,其意義又有多大,維權者存在著爭議。

由六四難屬組成的天安門母親群體專門就此發表聲明,在對周國聰家屬深表同情和對天網網站黃琦等維權者致以敬意外,明確表示,困難補助與索賠成功是絕然不同的兩回事。而政府要求難屬從此放棄刑事和民事訴訟、使得一樁政治殺人案自然就此了結的結局令人深感遺憾。黃琦就此則表示—-

黃琦:「全中國比周國聰家還窮的家庭上億,這些家庭沒有拿到七萬塊錢,而周國聰他們家庭拿到了,這是其一;其二,周國聰那個上面明確寫明是因為 『八九動亂』。而且當時最先政府商量的時候,還有幾位受難家屬包括何德普的愛人、王升(音)的愛人、楊子力(音)的愛人,我們四個一起去拜訪了唐德英(音)老人。

唐德英(音)老人當時就告訴了整個情況,非常清晰地明確了一點︰是索賠,賠償他。賠償文件簽的時候是『困難補助』,因為政府官員也明確說︰如果你拿的是索賠,整個事兒就沒有辦法辦,其他人都會群起而效仿。

所以說這個完全是索賠成功,但是這只是第一階段的索賠成功,因為說『困難補助』的話,全中國我所說的上億人有困難為什麼不補助他們?所以說那個時候說的『困難補助』是非常不科學也站不住腳的。」

周國聰案反映出中國維權之路在現階段的多樣性,而維權者之間就其結果所產生的爭議和再思考,又促使著他們一步步走向成熟。黃琦說—

黃琦:「『效果是檢驗民間維權的最好標準』這個說法出來以後,很多朋友不贊同,當然他們不贊同我也不勉強,我覺得他們考慮問題也有他們考慮問題的方法,因為說實話我不否定別人的觀點,我覺得應該尊重每一個人的維權方式,尊重每一個群體他們自身奮鬥的方式。每一個時間段有每一個時間段的方針和政策。」

維權者在爭論分歧中向對方表現出的理解寬容和尊重,也反映出他們自身的民主素養,而這一點對維權運動的進一步發展,乃至中國公民社會的最終到來,也有深遠影響。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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