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性別歧視條例有修訂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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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3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9月23日報導)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鄧爾邦指,性別歧視條例已生效十年,有修訂空間。

他說,隨著社會轉變,性別歧視條例或存在灰色地帶,當中或有需要修訂的地方,以達致公平原則。

他舉例說,該條例只規管在工作環境內的性別歧視問題,在工作環境以外的就不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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