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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京:富士康為什麼敢如此倡狂?

【大紀元9月7日訊】不久前,在大陸最大的台資公司,號稱雇用幾十萬大陸員工的世界著名貼牌加工企業──富士康集團以名譽侵權糾紛為由,向《第一財經日報》的兩名記者提出總額人民幣3000萬元索賠,並要求相關法院查封、凍結兩名記者的個人財產。深圳地方法院不僅准予立案,而且立即凍結了兩位被告記者的財產。

消息傳出,輿論嘩然。大陸的學者和民眾,紛紛對富士康進行譴責。大陸最有影響的法學者之一,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對媒體發表評論,認為該案十分荒唐,他說“記者在自己報紙上發表文章是一種職務行為,是受報社委託的,所以(富士康的)訴訟對像是完全錯誤的。另外,法院受理此案後,沒有做一個基本的審查,就採取措施查封了個人的財產,給人的感覺是任何一個環節都留下了嚴重的錯誤”。

8月30日,也就是消息傳出的第三天,事情又出現了戲劇性的發展。富士康集團的法人公司──鴻富錦公司發表公告,表示將向深圳中院申請解除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財產的凍結,同時將報社並列為被告,並將訴訟標的由3000萬元改為1元象徵性賠償。但鴻富錦公司仍然堅持,《第一財經日報》的報道有失實的地方,他們希望“秉持爭取司法公斷、還原事實真相”。

於是,被告人之一的翁寶宣稱,這是新聞同業的勝利。但是,也有一些人清醒地看到,事情並非如此簡單。富士康調整訴訟策略,只不過是早就精心策劃的“迷局”的一部分。8月31日的《南方週末》發表一篇署名評論,指出富士康起訴記者,有多重的算計。

九月三日,原告和被告雙方發表聯合聲明,說本著“和諧發展、善意解決”的精神,富士康科技集團同意從聲明發表當日起撤訴。

早在兩年前,富士康在台灣的母公司鴻海就曾在台灣提起過同樣的訴訟,引起了台灣新聞界的強烈反彈,強大壓力下,鴻海撤銷訴訟。既然如此,為什麼要在大陸重蹈台灣的覆轍呢?

評論的作者郭光東認為,富士康從上次台灣訴訟的經驗中,知道一旦在大陸提出類似的訴訟,必將引起輿論極大的關注,而這正是他們所希望看到的。富士康通過這一訴訟可以坐收一石三鳥之功。一是嚇退媒體的進一步報道,二是給代工品牌及其消費者一個交代。三是以官司換時間。郭光東指出,富士康真正害怕的,是拿不到跨國公司的訂單。由於一家英國媒體對富士康工人超時工作的報道,蘋果公司正在組織一個大型調查,這種勢頭發展下去,對富士康非常不利。

郭光東所言,確有道理。但我認為富士康的算計中,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考慮,那就是事情一旦鬧大,大陸政府會站在富士康一邊,幫富士康把事情擺平。郭光東不可能不知道這一點,只是他不便把這一點說破。

多年來,大陸政府和官方學者一直在為大陸糟糕的勞工狀況辯護,他們最主要的理由是,如果提高農民工的權利和工資福利,海外資本就會把投資轉移到勞動價格更低的國家去。這個貌似有理的理由掩蓋著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大陸農民工的工資遠沒有達到威脅出口競爭力的水準,還有很大的增長空間。農民工的超低工資,形成了豐厚的超額利潤,這些超額利潤並非僅僅為富士康這類跨國公司所獨得,大陸的權勢集團在也分了一份。對這個基本事實最清楚的,莫過於富士康這一類跨國公司。

富士康還清楚地知道,相比之下,在富士康打工的農民工的工資和福利,比起在其他許多企業的農民工要好得多。如果大陸當局真的關心農民工的福利,為何不對那些勞工狀況更差的企業先採取行動呢?富士康之所以不怕把事情鬧大,最大的底牌就在於此。因為事情鬧大了,人們會更加清楚地看到,在侵犯中國的勞工權利方面,富士康充其量也不過是一個“輕犯”。面對農民工基本權利普遍遭到嚴重侵犯的事實,人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真正應該對中國農民工糟糕境遇負責的,不是別人,正是大陸當局。

富士康訴記者一案最有諷刺意義的一個事實是,中共在外資企業強行建立工會,但是在這個涉及中國勞工權利是否遭到國外資本嚴重侵犯的爭議中,卻聽不到他們的任何聲音。富士康有沒有違反勞工法,記者的報道是否失實,他們應該最清楚。但他們為什麼要三緘其口呢?他們究竟代表的是誰的利益呢?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