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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都市更新 民間意願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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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特稿

台灣的都市更新政策是跟隨著日本的成功經驗,日本近年來景氣由泡沫經濟落居谷底後,都市更新所帶來的刺激內需與房地產的增值,被視為是日本經濟復甦的一大成功因素。

國內的都市更新政策自2003年起就被政府列為重大的經濟建設計畫,但這幾年來始終成效不彰,由於都市更新牽扯產權複雜與資金取得困難等問題,耗時費力,因此真正民間自行參與的案例並不多,大多是政府為了促進民間的開發意願所釋出的公有地。但這些大面積的公有土地本來就蘊涵開發利益,因此即使不做都市更新、不給獎勵措施,財團也還是會想辦法開發,因此政府釋出公有地來取得民間的開發意願,其實都只是衝業績的表象。

細究民間參與都市更新意願不高的原因,其中一個重要環節就是在於都市計畫委員會。各級都委會面對民間自辦都更案件的土地變更案,首先要求開發商提供回饋,回饋的方式不外是提供公園等公共設施,而等到審議時,又對容積率等錙銖必較,像日本六本木的都市更新案,政府可以給到700%的容積獎勵,以實際的獲利來鼓舞開發商,使其願意投入更多時間與資金,但台灣的各級政府,不但只肯多給20%、30%的容積獎勵,又對使用分區多加限制,開發商不但要自行籌資,還要投入大筆人力與時間,獲利卻還被限縮,自然不願意投入自辦的都市更新。

日本最有名的六本木之丘(Roppongi Hills ),就是日本森建設花費17年的時間、總投資2,800億日圓(不含土地取得成本 ),在2003年所完成的都市更新開發計畫。而相較日本,台灣不但沒有大型建設公司,也欠缺大筆的資金可以投入,民間開發商的相對條件已經較為弱勢,但若連都委會都過於嚴苛,不肯開放更多的容積來獎勵,台灣的都市更新之路將只會淪為口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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