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恩寵和訪民元旦致公開信 再揭韓正等人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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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訊】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胡錦濤
國務院總理 溫家寶
中共中央紀律檢察委員會吳官正書記
最高人民檢察院賈春旺檢察長
國土資源部 孫文盛部長:

您們好!
我們是上海市市民,今繼續舉報上海首富周正毅和陳良宇們參與並包庇周正毅犯罪集團的問題。證據證明韓正等人繼續在上海包庇周正毅,欺騙市民。證據如下:

(一)2004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滬府土〈2004〉808號)——《關於批准青浦區人民政府為國家電力公司電網建設分公司常州工程建設白鶴換流站項目農用地轉用、徵用土地和對該項目供地的通知》。

該通知證實:500KV電站工程批准建在青浦區,而不是建在靜安區的「東八塊」。該工程將青浦區華新鎮淮海村11.074公頃農用地(內含耕地10.5593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並徵用華新鎮淮海村有關生產隊無法利用的集體土地1.8086公頃。文件抄送市房地資源局、市規劃局、青浦區房地局、華新鎮人民政府、國家電力公司電網建設分公司常州工程建設部。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12月3l日印發。

(二)2005年9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滬府土〈2005〉661號)——《關於批准青浦區人民政府為國家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分公司常州工程建設部建設500KV白鶴換流站工程擴大用地項目農用地轉用,徵用土地和對該項目供地的通知》。

《通知》上述工程擴大用地1230.5平方米農用地(集體所有制)以劃撥方式供地。

2005年9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抄送範圍與2004年文件相同。

(三)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2006年)第100號—不存告魏勤:本機關於2006年4月11日受理了您(單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見《登記回執》──(2006)年第100號。

經查,您(單位)申請獲取的「石門二路以東地塊58街坊舊區改造建設商品住宅項目(東八塊一期)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告知。

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局機關印章
2006年5月17日
政府信息公開專用章

綜合上述以及我們以往的舉報信所提供證據資料說明:

一、2002年5月28日,周正毅以虛構的公司名義與靜安區政府區長簽訂免土地出讓金40億元的合同是巨額合同詐騙、金融詐騙的行為。2006年12月29日上海《解放日報》透露現有7座500千伏變電站在運營,明年新開工的3個500千伏變電站和《上海能源白皮書》,均無在「東八塊」地區建500千伏世博變電站的證據。以往10年上海核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所註明的建設項目絕大部分是假的,他們是一貫欺騙中央和1,700萬市民的老手。

二、陳良宇、韓正在2001年至2002年期間總共批准上海301塊土地,是採用了周正毅的開發模式,偷逃了約2,000億元的土地出讓金,但從未作過鼓勵市民回遷原地而建造住宅區的城市規劃。希望中央盡快拿出當年查處賴昌星問題的決心、勇氣和力量,將周正毅犯罪集團一查到底。

三、2006年3月23日,陳良宇、韓正與國家電網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劉振亞簽訂會談紀要,擬在「東八塊」地區建500千伏靜安(世博)變電站,並到現場出席奠基和剪綵儀式。該工程至今沒有立項,沒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陳良宇、韓正是違法強行施工的行為。其目的是為了包庇周正毅,剝奪1.2萬戶市民回遷原地居住的權利。以往10年剝奪了150萬市民回遷的權利。

四、再次證明陳良宇,韓正親自策劃並參與了周正毅犯罪集團的詐騙罪的行為。建議黨中央立案審查韓正等人的問題。

五、近日國家審計署在媒體上宣佈,2007年要審計全國各地土地出讓金使用的問題,只要接到舉報的都要進行審計。我們已多次舉報了近10年來上海偷逃了約9,000億元的土地出讓金的問題,望審計署與最高人民檢察院予以配合,將審計結果公佈於眾。全國都在學上海,如果上海的問題不查清,全國各地的腐敗休想查清。根據《聯合國反腐公約》,上海市民有反腐的知情權、反腐敗信息傳播的權利和自由。

執筆舉報人:鄭恩寵

簽名:周大燁 魏勤 張恭遠
沈佩蘭 白梅
馮寶英 丁慧莉
丁君娣 幸堯斌
王麗婧 毛海秀
華神清
200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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