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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活動經費補助申請 15日起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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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十四日電)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九十七年度補助「視覺藝術類」及「表演藝術類」活動經費,自十一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受理申請;凡經立案的基金會、社團法人、相關大專院校等團體或組織,今年在國內辦理過相關活動者,都可申請。

文建會今天表示,為健全視覺藝術生態,培育優秀人才,提昇表演藝術展演水準,均衡各類藝術發展,今年起將視覺類及表演藝術類納入補助範圍。相關資料可查閱文建會網站:www.cca.gov.tw,洽詢專線:(02)2343-4173或 (02) 2343-4133。

視覺藝術補助將就「大型或國際性展覽/博覽會」、「重要台灣美術史料套書出版」、「藝術專業人才培育」等三面向活動為主;例如有助於健全各類視覺藝術發展,帶動多元藝術創作,增進國際當代文化交流的大型或國際性展覽、博覽會、雙年展、年會等。

能助於建立台灣美術史料主體性,豐富國民生活美學知識的視覺藝術套書出版計畫、重要史料彙編、系列叢書、年鑑等也是審核項目之一;或是有助於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促進國人美學與創意視野國際化,推廣視覺藝術教育理念的重要美術競賽、國際研討會等。

表演藝術類補助針對「整合性表演藝術活動」、「國際研討會或國際性表演活動」兩個面向,計畫需包含五個以上團隊的五項以上製作,或十五場以上演出;能協助培育表演藝術專業人才、促進表演藝術國際交流發展,在國內地區辦理的國際研討會或國際性表演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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