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4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11月24日報導) 自明年七月開始,南韓的丈夫們可享有三天的侍產假,也可以在育兒期間,向公司申請縮短工作時間。
南韓「東亞日報」指出,勞動部透露,國會全體會議於日前審議通過「男女雇用平等法」修正案,將從明年七月起正式實施,屆時,法案名稱也將被改為「男女雇用平等暨職場和家庭生活兩立支援相關法律」。
此一法案規定,申請育兒休職的嬰兒年齡基準,目前為未滿一周歲,至二零零八年時,將可擴大至三周歲。育兒休職最長可以申請一年,當勞資雙方達成協議時,也可以選擇每週工作十五至三十個小時以內的縮短工作時間的方式。
根據該修正案,妻子分娩時,丈夫可申請三天的無薪產假,不批准產假的用人單位,將被處以五百萬韓元(約合五千五百美元)以下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