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鳴博客:為甚麼總是有理的讓著沒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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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9日訊】一次出門打車,開車的是個老司機,車上路,凡事忍讓,很多車明明白白地欺負他,別車搶道,他還是讓,我實在忍不住,問他,明明你有理,幹嘛總讓著人家,就是撞了,也是對方負全責。沒想到司機師傅回答我,唉,你不懂,這年頭,就是有理的讓著沒理的。

想想也對,這年頭,就是有理的讓著沒理的,道上跑車如此,別的事也有類似的。做生意,貨款收不回來的,注定要讓著欠錢賴賬的,辦公事,明明政策允許,但必須求人家,貼人情,否則,人家就是不辦,有理甚麼用都不頂。人際交往,鄰里糾紛,也往往是有理的讓著沒理的,誰胳膊粗力氣大嗓門高,誰被讓著。當然,夫妻吵架更是如此,有理的不讓著沒理的,架就吵得沒完沒了,還沒準會戰爭升級。

這種現象,按老道理說,好像沒甚麼不對頭,俗話說,和為貴,忍為高,讓一步海闊天空。打小,老輩就這麼教導來著。但仔細一琢磨,好像不對,怎麼這話光對講理的和有理的人說,那些不講理的,為甚麼不能聽一句哪?不聽,不僅不受罰,而且受益?夫妻吵架,有理的讓著沒理的,那是周瑜打黃蓋,願打願挨,別人管不著。但是其他的事,如果總是有理的讓著沒理的,那麼早晚是個病。大家都是人,憑甚麼單讓講理和有理的人吃虧?佔了便宜的,趾高氣揚,吃了虧的,沒有唾面自乾的修養,未免感到委屈,每個都比竇娥還冤到不至於,但類似的事多了,疊加的效果,也很可怕,竇娥冤,七月飛雪,這種委屈的惡果,很可能比七月飛雪還嚇人。

後果一,社會秩序紊亂。這個社會,做壞事不受懲罰,反而得到獎勵——被人讓著。明白無誤地暗示,鼓勵大家做壞事,人與人相處,惡字當先,能不講理,先不講理,能橫,先橫。結果不但沒有達到息事寧人的效果,反而使得整個社會紛爭更多,惡人只有碰上更大的惡人,才能收斂,而這次收斂,往往意味著下次更大的衝突,不知甚麼時候是個頭。

後果二,社會整體道德水準下降。壞人得志,則好人或者說講道理的人吃虧,於是大家不樂意做好人,好人自然就少,不僅好人少,而且道理也被束之高閣,久而久之,道理也就不是道理了,社會也就沒了改善的希望。

有理的讓著沒理的,關鍵在於,我們的社會,正常的評判機制缺失,用句俗話說,就是缺乏主持公道的,或者說,沒有講理的地方。

雖然說,我們有派出所,有法院,有街道辦事處,有居委會大媽,還有單位領導,但是,真的碰到事了,能調解糾紛,主持公道的人,卻越來越少了,就是找到人調解,也往往沒有是非可言,多半要有理的一方做出讓步,因為有理的,往往是講理的,跟不講理的人,誰也講不清,而且處罰不了,當然只好去委屈講理的。人們當然可以打官司,但是打官司的成本奇高不說,而且就算打贏了官司,也討不回公道,更多的時候,欠賬是根本收不回來的,損失也得不到補償。

任何一個社會,最需要的,其實就是主持公道的人或者機構。傳統社會是鄉紳、社會精英和長老,現代社會是公共輿論和司法機構。每日每時發生的各種糾紛,都需要有人處理,處理得好,及時,社會權威就有威信,社會賴以維繫的道理,就深入人心,社會秩序就良好,反之,則權威失信,道理淪喪,秩序混亂。我們現在的社會,看起來承擔這一職責的人和機構很多,舊的沒去,新的又添,新舊雜陳,但頂用的卻不多,道理雖然都在說,但言者惇惇,聽者藐藐,當然,秩序就不好。到這個時候,社會就變成了叢林,弱肉強食,黑道就會出來維持「秩序」,當然,這個秩序,是畸形的秩序。

一個社會要想好,必須讓沒理的,付出代價,而不是相反,否則,道理就沒了。@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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