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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和L簽證綠卡申請者入美手續簡化

【大紀元11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肖見編譯)美國公民和移民局(USCIS)11月1日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宣佈 從即日起,已遞交申請綠卡的調整移民身份(即I-485表)的H和L類非移民簽證持有者及其家屬,在回美入境時不必再提交USCIS接受I-485申請的原始收據。

通常提出調整移民身份的申請者在離開美國前須先向USCIS申請回美紙(Advance Parole )方可再次入美,否則視為自動放棄。H-1和L-1非移民簽證持有者及其H-4或L-2家屬不在此要求內。但在新規定前,仍需要出示USCIS收到I-485表的收據。因為有關申請資料已輸入到USCIS數據庫,所以出臺的新規定簡化了入境手續,也減輕了7月份以來職業移民申請案件總數創歷史記錄後帶給USCIS的壓力。

這項新政的受益人是:有特殊專業的H-1B簽證持有者和持H-1C簽證的註冊護士及其持H-4簽證的家屬。持L-1A的公司主管和持L-1B的有「專業知識」的工人及其L-2家屬。

等待調整移民身份的 H-1和L-1簽證持有者及其家屬仍需遵守所有其它有關規定。再次入境時,他們必須向美國海關和邊防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檢查官提供證據,證明H和L簽證仍然有效,回美後繼續為同一僱主工作。

如需進一步資料,聯絡移民局全國客戶服務中心800-375-5283或瀏覽移民局網站: www.uscis.go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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