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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已分案調查物價波動 是否涉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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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五日電)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今天表示,對最近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民生商品、居間壟斷造成非經濟因素的物價波動,已接獲檢察總長陳聰明指示,分案調查,由檢察官周志榮偵辦。陳雲南指出,特偵組將針對哄抬物價情節重大者進行瞭解,目前並沒有具體個案。

中國時報報導,行政院高層已在十一月二日致電法務部特偵組,要求協助查察哄抬物價的不肖業者,特偵組也允諾全力查緝。副總統呂秀蓮上午表示,物價上漲若確實是人為操控,公權力應依法究辦,嚴厲警告任何人不得哄抬物價。

陳雲南指出,依據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之一條第三項規定,特殊重大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案件,為特偵組所職司範圍;特偵組上週接獲陳聰明指示,針對哄抬物價情節重大個案進行瞭解,並無不妥。

至於陳聰明是否接獲行政院政策指示逕行分案,陳雲南強調自己並不瞭解;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朱文彬與法務部常務次長朱楠則表示,對此並不知情。

據檢方高層指出,陳聰明上週五主動要求特偵組分案偵辦物價波動是否涉弊端,為求時效,特偵組當天委請行政院秘書長向公平交易委員會「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調閱相關資料,並非在行政院指示下辦案。

朱楠上午在立法院表示,法務部要求各地檢署強力偵辦相關案件,目前已將雲林、彰化、宜蘭、台北等重要產銷地區,列為重點調查地區,檢察官會進行多方面了解。

台北地檢署表示,對非經濟因素的物價波動,已分案由打擊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郭永發指揮偵辦,檢方將儘快與公平會及政府相關部門聯繫,對大盤商、中盤商、傳統批發市場、原產地等產、運銷過程,詳加了解,若涉及犯罪,將依法嚴正追究刑責,有效防堵犯罪,穩定市場經濟秩序。

台北地檢署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民生必需商品、居間壟斷而造成非經濟人為因素介入的物價波動,將涉及刑法第二五一條妨害販運農工物品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並處罰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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