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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原能會確認 核一廠運轉執照可再延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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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二十四日電)台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今天表示,已確認核能一廠得在原始40年執照時限後,申請再延續運轉20年。原能會主委蘇憲章表示,由於國際油價飆漲,既有核電廠執照延續(licenserenew)已成全球趨勢,原能會已完成人員訓練,如台灣電子公司提出申請,原能會將依規定進行審查。

行政院、立法院於2001年2月13日達成協議,在核四復工同時,也宣布「非核家園」終極目標共識。政府當時原有核一、二廠提前除役構想,但未形成政策。

原能會今天召開年終記者會指出,已完成核一廠時限整體安全評估(TLIPA),確認核一廠得在原始40年執照時限後,申請再延續運轉20年。

原能會表示,台電若提出申請,並經原能會審查通過,將成為亞洲首例核電廠執照延續案。原能會並以取代燃煤火力電廠為假定前提,估計每年可減少730萬噸CO2排放量。

原能會主委蘇憲章表示,台灣是否再興建核電廠,「屬於更高層次的問題」,他強調:「肯定地講,國內不會有核五。」

不過,他同時指出,由於國際油價飆漲,核電廠license renew已成國際趨勢。他並舉美國為例指出,其103座核電廠中,半數已完成license renew,而原能會近期也派人赴美參與相關訓練,一旦台電提出申請,原能會將可依相關規定執行審查作業。

他表示,執照延續審查作業預計花1年到1年半時間,台電應會自行評估是否提申請,以及何時提出;核一廠一號機反應爐於1978年12月商轉,其執照於2017年到期。

至於是否採購新核能機組?他說,除現有機組外,核一、二、四廠各可再增2機組,而核三廠尚有再增6機組空間,相關問題應由台電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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