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以涉宗教滲透為名關閉美資公司 基督徒員工遭刑拘

人氣 3
標籤:

【大紀元12月5日訊】(對華援助協會新聞稿)近日,對華援助協會獲悉,2007年11月27日, 新疆一維吾爾族基督徒吾斯曼依明因在美資公司工作以洩露國家機密罪被判勞教兩年. 新疆和田地區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委員會簽發的勞動教養決定書中指控「吾斯曼依明1998年3月至2004年4月在外資企業新疆太平洋農業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洛浦縣分公司工作期間,協助外國人從事違法活動」.決定書中並未列舉其從事了何種違法活動.

據悉,35歲的吾斯曼依明曾在美國在新疆和田一獨資企業太平洋農業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洛浦縣分公司工作. 因該公司美資老闆系基督徒,新疆當局以涉嫌宗教滲透為名將該公司關閉,公司美國老闆也被勒令離境. 吾斯曼依明本人於2007年11月19日被以涉嫌洩露國家機密罪被新疆和田國家安全局刑事拘留。吾斯曼依明家人已經聘請來自北京的張凱律師代理下一步的法律事務.

對華援助協會經過深入調查認為對吾斯曼依明的長達兩年的勞教判決純粹是以所謂洩露國家機密為名,行宗教和政治迫害之實的行為。吾斯曼依明是無辜的.

附:

(新疆)和田地區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委員會
勞動教養決定書
和勞教字(2007) 94號

勞動教養人:吾斯曼依明,男,維吾爾族,現年35歲,1972年10月27日生,身份證號:653222197210270813,原住址:墨玉縣紮瓦鄉烏爾其村3隊,現住址:和田市肖爾巴格鄉二環路帕合塔巷95號,大學本科文化程度,畢業後回到墨玉縣紮瓦鄉宣傳辦公室工作,1998年辭去公職,後受雇于新疆太平洋農業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洛浦縣分公司,現在無固定職業,2004年10月21日因違法被監視居住,2004年11月18日其家人保釋解除監視居住,2005年10月18日因處理取消保釋,2007年7月26日再次實施監視居住(在家),2007年11月19日刑事拘留。

經查證其違法情況如下:
吾斯曼依明1998年3月至2004年4月在外資企業新疆太平洋農業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洛浦縣分公司工作期間,協助外國人從事違法活動。

吾斯曼依明的以上犯罪活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根據國務院《勞動教養試行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決定對吾斯曼依明實行勞動教養兩年。

根據法律勞教人員吾斯曼依明在實行勞動教養決定以前拘押的8天一併計入勞動天數。

執行期限為2007年11月27日至2009年11月18日。

根據法律,勞教人員符合在勞教場所以外實施條件的可以在勞教場所外執行。

如不服此決定,可在收到此決定書之日起60天內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委員會提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此決定書之日起三天內直接向和田市人民檢查院提請訴訟。

和田地區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歐洲議會副主席:中共政權已時日無多
歐議會副主席致信議長 關注中國受害者
大陸民主人士聲援高律師 籲解體中共
休斯頓民眾中領館前聲援營救高智晟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