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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兩次被法院錯判死緩 獲賠數萬元

2007-02-16 12:5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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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訊】據北京青年報消息,63歲的譚富義是河北省陽原縣普通農民,曾被法院兩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被羈押兩年多後,最後被無罪釋放。 日前,譚富義拿到了幾萬元的國家賠償款。

2000年1月,譚富義在順義區某商貿公司打工,其與妻子朱某離婚後仍共同生活。因妻子經常與時年66歲的李某交往頻繁,譚富義懷疑妻子與李某有不正當關係,並心懷不滿。2000年10月20日,李某被人活活打死。譚富義成了重大嫌犯,警方於事發第二天將其刑事拘留。

譚富義歸案後,卻堅稱自己沒有殺害李某,而其殺人的直接證據警方一直沒有搜集到。2000年10月22日,警方動用了測謊儀。使用測謊儀後,警方發現 譚富義的心理變化較大,最後的綜合結論是譚富義在說謊,最終,譚富義交待了「犯罪事實」,警方也因此獲得譚富義唯一一份有罪的直接證據。譚富義稱當時辦案人員不厭其煩地測試了很長時間,最後就受不了了。

借助測謊儀取得有罪的直接證據後,此案進入訴訟程序。2001年5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譚富義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法院認定了借助測謊儀取得的有罪口供,儘管譚富義在庭審中翻供,並堅稱自己沒有殺人。

宣判後,譚富義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以原判認定譚富義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二中院重新審理。2001年11月,二中院仍然 判決譚富義死刑,緩刑兩年執行。隨後,市高院再次發回重審。重審期間,檢察院提出撤訴,2003年3月31日,二中院裁定准允檢察院撤回起訴。同年,被羈 押兩年多的譚富義無罪獲釋。

目前,誰是殺死李某的真正元兇還沒有查明,此案仍在偵查中。而年過六旬的譚富義拿到幾萬元的國家賠償金後,仍在北京的郊區打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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