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3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2月3日報導)消防處準備十年內巡查全港9000幢,在1973年前落成的商住樓宇,確保符合消防設備安全的準則。
消防處長郭晶強指出,處方期內會檢查私人商住樓宇,以及協助業主改善樓宇質素,包括提供加裝設施的技術意見、財政困難的可向房協申請貸款,旨在使業主的建築物,符合7月生效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要求。若他們拒絕,將面臨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