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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駐菲大使館禁帶電子器材入內

2007-03-02 09:2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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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二日專電)美國駐菲律賓大使館宣佈,自三月起,所有申請簽證人士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電子器材進入大使館。

美國大使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基於安全考量,申請移民及非移民簽證的民眾,若攜帶手機、手提電腦、MP3播放器、PDA及其他電子器材等,將被婉拒入內。

聲明說,美國大使館裏沒有保管這些器材的地點,因此攜帶者需自行在館外尋找寄放地點。

美國大使館對所造成的不便感到抱歉,並感謝所有申請者的合作,但稱新政策有助加速申請及面談程序。

在過去,申請簽證者的手機可寄放在警衛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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