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中正紀念堂案 專案小組建議多重登錄

人氣: 3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六日電)台北市文化局今天與專案小組進行中正紀念堂古蹟案首次會勘,初步認為,園區可登錄為文化景觀,部分建物符合歷史建築條件。若經北市文資委員會及市政會議通過,中正紀念堂將是全台第一個多重登錄的案例;使用單位須遵循地方政府訂定的使用準則管理維護,否則將有行政疏失。

台北市文化局副局長李斌、二科科長鄧文宗,與北市文化資產委員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指派的專案小組成員漢寶德、李乾朗、馬以工、郭瓊瑩、林谷芳、胡寶林等人,上午自中正紀念堂大中至正門出發,沿廣場、國家音樂廳、迴廊、大忠門、堂館、民主大道、國家戲劇院會勘,隨後聽取相關單位簡報,並進行討論。

專案小組討論後初步認為,園區範圍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牌樓、建物、圍牆等建物等定位具有文資價值,符合登錄為「文化景觀」條件,部分建物符合登錄為「歷史建築」。但在中正紀念堂文資身分確定前,中正紀念堂仍屬「暫定古蹟」。

依文資法規定,文化景觀具下列各款基準之一或以上時,予以登錄:表現人類與自然互動的意義;具紀念性、代表性或特殊性的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具時代或社會意義;具罕見性;保存情形良好或能經由適當措施回復樣貌;面臨立即破壞的危險。前項基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地方特性另定補充規定。

馬以工表示,中正紀念堂的環境與人的互動密切,廣場也歷經學運等在憲政上具有重要意義的活動,此外,每年舉辦燈節,也有選舉活動造勢,園區具有多重文化價值。

不過,馬以工說,聯合國在一九九二年才在世界遺產中增加「文化景觀」項目,是廣義的登錄方式,但對它的「操作方式」仍很陌生。

她指出,文化景觀的維護是地方政府的權責,未來將由文資審議委員會訂定保護準則,哪些地方可修、可更替等細部計畫都訂得很清楚,讓景觀活化、讓民眾生活上可以使用,使用單位要改變建物,必須按細部準則執行。

馬以工表示,若使用單位維護不力,違背地方政府訂定的規則,就是「行政違失」,雖然文資法對文化景觀遭破壞未訂有罰則,不過,細部維護準則也可獨立為「自治條例」,並在準則中增訂行政罰鍰。

由於全台經文資指定的建物,多為古蹟、歷史建築,或文化景觀等單一的登錄方式,若中正紀念堂全區未來成為文化景觀、部分建物為歷史建築,專案小組表示,這可能是全台「多重登錄」的先例。

專案小組指出,目前全台有九處文化景觀,包含北市尚未公告的士林區平等古圳、內湖的清代採石場,基隆仙洞岩、澎湖七美的雙星石滬、台北縣鶯歌石、宜蘭縣烏石港遺址、宜蘭二結圳、金門燕南書院暨太文巖寺舊址、花蓮太巴塱阿美族祖祠。

由於今天是專案小組首次會勘;專案小組表示,由於大家對建物都很熟悉,未來將視需要才會再次現場會勘。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邀集具有建築背景的漢寶德等六位專家學者組成的專案小組,二十六日上午進行中正紀念堂古蹟案首次會勘,勘查結束後,專案小組將聽取相關機關代表意見再進行初步討論。//中央社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二十六日進行中正紀念堂古蹟案首次會勘,會勘期間台北市議員徐佳青等人到場呼籲北市府不要讓文化成為政治戰場。//中央社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