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槍會考女生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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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7日訊】香港一名會考女生因「請槍」應考會考,事件被揭發後,較早前已經承認串謀欺詐罪,昨她被屯門裁判法院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被取消會考成績,現在已很後悔。她的校長、老師和同學的求情信都指她品格良好、學習認真。

裁判官在判案時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年輕,顯示他對事件有深切悔意,再加上同學跟學校的求情信,對他有正面評價,相信被告再犯機會微,希望給予她改過自新的機會,判被告即時入獄,並非唯一選擇。故判她8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鼓勵被告日後要以光明磊落的方法取得好成績,不要放棄自己。

至於同案涉嫌代人應考的另一被告,昨日改口不認罪,屯門裁判法院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處理。

考評局表示,尊重法庭裁決,被告已被取消會考所有科目的成績,明年亦不准參加公開試。考評局強調,考生只要年滿18歲,准考證上沒有相片,是因為監考員可以透過身份證核實應考人士身份,有關安排可靠。至於涉及事件的監考員,表現並不理想,考評局不會再錄用。

案情指,請人代考的20歲中七女學生袁惠芝,在去年以自修生身份報考中學會考。被告由於無信心數學科考得好成績,安排朋友代為應考,並向對方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及准考證,由於她以自修生身分報考,其考生證上並無照片。直至同年7月,廉署接獲舉報,將兩人拘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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