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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零體罰須由學校擴及家庭 教師扮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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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二十二日電)立法院去年十二月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明文規定保障學生不受體罰,而在學校之外,家庭體罰演變成家暴的案例卻時有所聞。專家認為,全面落實零體罰必須由學校逐漸擴及至家庭,而教師扮演極重要角色,但根據世界各國經驗,要達到全面零體罰理想,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在過去,父母常要求學校老師代為管教孩子,甚至「多打幾下」,少子化時代來臨,許多父母將孩子捧在手心上,不但自己捨不得打,最近幾年,家長對體罰孩子的教師提出告訴的案例,也屢見不鮮。

去年十二月十二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明文規定不能讓學生受到任何體罰,台灣成為世界第一百零九個明文規定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家。

營造零體罰的友善校園看似露出一道曙光,然而,內政部統計顯示,2006年十八歲以下的受虐兒童與少年人數,多達一萬零九十四人,其中,十二歲以下的受虐兒童人數有六千九百九十人,十二歲至十七歲的受虐少年人數為三千一百零四人,而施虐者身份,高達七成五是父母或養父母。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董事史英認為,去年立法院通過修正教育基本法只是初步成果,「宣示性意義大於實質意義」,法條僅規定政府必須保障學生,讓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傷害,進一步讓體罰從校園消失,現階段卻沒有任何罰則約束體罰學生的教師。也因此,從校園零體罰立法至今已有四個多月,校園體罰事件仍然時有耳聞。

至於家庭體罰,史英表示,父母對孩子的體罰大致上分為兩種,達到暴力階段可用家暴法約束,而大部分未達暴力程度的體罰,仍普遍常見於家庭之中。也就是實質上受到體罰的孩童人數,遠大於內政部統計的受虐兒童與少年人數。

他說,由於大部分父母不是教育專家,遇到問題常用體罰方式教育孩子,然而,家庭屬私領域範疇,公權力難以進入,因此,落實零體罰需由學校方面著手,政府先運用公權力讓體罰從公領域消失,再透過學校力量,向家庭宣導零體罰概念。

史英表示,校園零體罰立法只是保護孩子人權的初步成果,而根據各國經驗,落實家庭零暴力與零體罰,都是從學校開始,由學校老師向家長宣導零體罰概念,例如瑞典經過了五十年努力,才在近幾年立法落實家庭零體罰。

他說,人本教育基金會努力了二十年才達成立法禁止校園體罰,下一步立法目標,則是立法禁止家庭體罰,然而根據世界各國經驗,台灣距離家庭零體罰理想,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儘管越來越多父母不希望孩子受到學校教師體罰,然而在教學現場,仍有不少望子成龍的父母,要求學校教師代為管教小孩。

二十一世紀教育協會理事長倪顯光表示,常聽見學生遭受體罰的理由是因為成績不好,鄉下地方仍有家長將棍子送給老師,而部分都市家長則替孩子選擇管教嚴格的安親班,要求安親班家長嚴格督導孩子的功課。

倪顯光說,一位父親曾親口告訴她,「要在孩子面前扮演好慈父角色,管教的黑臉交給學校老師」,也有孩子哭著告訴她,考試成績只有八十幾分,「擔心到了安親班會被打」。

她表示,雖然少部分家長捨不得孩子被打,然而大部分在權威式教育下成長的大人,還活在舊觀念當中,「當孩子小的時候非常愛他,但面臨升學與前途壓力,仍然選擇體罰方式對待孩子」。

倪顯光強調,「用什麼方式對待孩子,長大後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因此,「身上被烙上傷痕」的大人,應該從現在開始放下棍子,用其他方式管教小孩,而學校應實施「管、教」分離制度,由專業輔導人員擔起「管」的責任。

她認為,台灣社會全面落實零體罰必須一步步來,先從學校做起,進一步擴及家庭,而學校教師扮演重要角色,除了率先做到不體罰學生,也必須向家長宣導不要體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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