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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翻譯能力考試年底開辦 簡章9月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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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九日電)教育部今天宣佈年底開辦中英文翻譯能力考試,並強調不是證照考試,會發給翻譯能力證明書,預定五月底發佈考試大綱,九月公佈簡章,十月八日到二十四日受理報名,十二月八日到九日辦理第一屆考試,三月一日前寄發考試合格證書。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處長張欽盛表示,這項考試是為執行行政院2008建立台灣翻譯人才評鑑制度而舉辦,依據研訂完成的「教育部中英文翻譯能力考試作業要點」,分為「筆譯類」與「口譯類」兩大類別三項考試,包括筆譯類的「一般文件英文譯中文組」、「一般文件中文譯英文組」、以及口譯類的「逐步口譯組」。

張欽盛說,翻譯能力是以優秀中、外語能力為基礎,建議應試者的英語語文能力應具有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能力參考指標C1(流利級)以上程度為宜,並須年滿十八歲。

其中,逐步口譯組考試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外語聽寫、外語聽寫摘要考試及格者才可以參加第二階段的短逐步口譯、長逐步口譯兩科考試。

各考試科目成績以總分一百分為滿分,八十分為及格;考試成績僅部分科目及格者,其及格科目成績自成績公佈日起三年內參加同類組考試,得予採計。

張欽盛說,這項考試若要定位為證照考試,必須要先立法,才有法源,目前先辦翻譯能力考試,及格者發給翻譯能力證書,不協助就業,待辦過一段時間進行檢討後,再考慮辦比較專業的翻譯能力考試,也因此,同步口譯或涉及法律、財經、科技等比較專業的翻譯能力還沒有納入翻譯能力考試。

張欽盛強調,教育部是配合國家發展需要辦理這項考試,希望藉辦理前述三項翻譯能力考試,提升國內各大學校院翻譯教學品質,並為未來政府相關部門研議建立專業證照制度的基礎,年底翻譯能力考試訊息可上網http://www/edu/tw/EDU_WEB/Web/BICER/home.php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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