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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檢舉仿冒品可獲得罰款一成獎金

2007-05-14 17:05 中港台時間|05-14 04: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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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十四日專電)南韓政府為了獎勵舉報仿冒名牌等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決定將任何對仿冒產品犯罪人課徵的罰款中,撥出百分之十,作為對舉報人的獎勵金。

南韓產業資源部貿易委員會今天發表「侵害知識產權調查綜合改善方案」,以鼓勵社會民眾積極檢舉不法。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今天報導,根據這項方案,有關單位接到侵犯知識產權舉報後,將在六個月內判定是否侵犯知識產權。此外,將設立「不公平貿易行為監督中心」,積極發掘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

在這項方案中規定,於確定侵犯行為時,舉報者可以獲取罰款總額中的百分之十,作為舉報獎金。

委員會有關人士表示,衣服、鞋、手提包、手錶等商品是最多出現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領域。因此將針對這些領域建立「進口監督系統」,以期徹底杜絕仿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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