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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检举仿冒品可获得罚款一成奖金

2007-05-14 17:05 中港台时间|05-14 04: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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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十四日专电)南韩政府为了奖励举报仿冒名牌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决定将任何对仿冒产品犯罪人课征的罚款中,拨出百分之十,作为对举报人的奖励金。

南韩产业资源部贸易委员会今天发表“侵害知识产权调查综合改善方案”,以鼓励社会民众积极检举不法。

南韩“联合新闻通讯社”今天报导,根据这项方案,有关单位接到侵犯知识产权举报后,将在六个月内判定是否侵犯知识产权。此外,将设立“不公平贸易行为监督中心”,积极发掘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

在这项方案中规定,于确定侵犯行为时,举报者可以获取罚款总额中的百分之十,作为举报奖金。

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衣服、鞋、手提包、手表等商品是最多出现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领域。因此将针对这些领域建立“进口监督系统”,以期彻底杜绝仿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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