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起訴郭飛雄 曾要家屬勸其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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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採訪報導)檢察院決定起訴維權人士郭飛雄,有分析認為當局奧運前後不會給予他自由。家屬透露官方曾要求遊說郭飛雄低頭,但遭拒絕。

星期二是維權人士郭飛雄一案審查起訴的最後期限,廣州市檢察院要在當天局決定是否起訴,否則將屬於逾期羈押。郭飛雄的代理律師莫少平星期二告訴本台,檢察院已告知律師,決定起訴—

莫少平:「檢察院的回覆是,他們決定要講郭飛雄的案子起訴到法院去。從我們專業角度講,他排除了其他兩種可能,一是不起訴,因為已經是兩次退案偵查,他不可以退第三次了,如果他作出不起訴決定,這案子就了結了;再有一種情況就是他既不起訴,也不不起訴,就變更強制措施,把你取保候審,現在這兩種可能排除了,決定起訴就是說他應該最遲今天把材料移交法院。」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近年一直從事維權,曾經因協助廣州太石村村民民主運動,遭當局關押一百多天。人權律師高智晟去年八月被捕,大力呼籲救援的郭飛雄不久也在廣州被以非法經營罪刑事拘留,指他五年前做書商時涉及非法出版,但他向律師透露當局審訊內容多圍繞高智晟。

該案前後經過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至今郭飛雄已被拘押超過八個月,其間更有兩個月被送往遼寧看守所關押。一直關注郭飛雄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范亞峰認為,郭飛雄案的進展根本不是法律左右的—

范亞峰:「我原來估計他會被判刑一到五年,基本估計三年左右。」

記者:「就是說起訴是意料之中的?」

范亞峰:「對。」

記者:「那麼之前兩次退回偵查呢?」

范亞峰:「有時中國法院檢察院為給自己積累道義資源,常常在法律程序上表現出一定讓步和同情,但很多案件最終權在他們手裡。應該是一年到五年中間,他們要讓郭飛雄在奧運前後失去行動能力,這應該是為了控制社會形勢的基本想法。我個人建議是能夠對郭飛雄先生作出一個比較輕的處理,這樣非常有助於中國法制民主建設,以及官方和民間的良性互動。」

記者星期二不斷致電郭飛雄妻子張青的電話,直到截稿前都無法接通。但據她前一天晚上與北京維權人士胡佳的對話錄音裡提到,政法部門人員不久前就向家屬透露,起訴是免不了的,卻也表示如果郭飛雄願意低頭的話,判決的結果是有所不同的,他們甚至要求家屬會見郭飛雄進行勸說,遭張青嚴詞拒絕,她對胡佳說—

張青:「他說結論有三種,一個是無罪釋放,一個是判刑,實刑或是緩刑,這三種可能,他說過幾次,也想讓我去見見他(郭),我和他說什麼?勸他認罪我做不到,我說我認為你們起訴也不應該。他還跟我講了可以讓他緩刑出來,我說能出來又怎麼樣,你給他個罪名,我說好好的人幹什麼要擔罪名呢?我說你這不是是毀人名聲麼,沒名聲情願死。他後來就沒讓我去,但來過幾次叫我做做工作寫點東西給他什麼的,我說我辦不到。」

郭飛雄在廣州接受公安預審時遭長時間虐待,他曾絕食四十天表示抗議。(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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