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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案再審 高院訂6月29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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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八日電)纏訟十多年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命案,台灣高等法院更四審今天開庭,被告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等三人均到庭應訊。全案經過冗長辯論程序,終於辯論終結,合議庭訂六月二十九日宣判。

高等法院今天進行言詞辯論庭,檢、辯攻防過程中均引述刑事鑑識權威李昌鈺博士出書內容,都各自準備POWERPOINT電腦簡報軟體,強化攻防火力。

其中,檢、辯也出現激烈隔空交火場面,如面對公訴檢察官陳玉珍提及法醫研究所運用超音波、電腦斷層掃掃瞄技術在工具痕跡鑑識技術,並以豬頭代替人體顱骨進行刀器痕比對,也獲國科會肯定,辯護律師對此則戲稱為「科學的豬頭鑑定」。

今天檢方論告焦點,包括蘇建和三人當初自白證據,及就刑事刀器痕鑑識專業非李昌鈺博士專精領域加以質疑;辯護律師羅秉成、古嘉諄等人的攻防策略,均圍繞檢察官「未能善盡舉證之責」,強調檢方舉證已超越「合理的懷疑」。

辯護律師並以李昌鈺現場發現總共六個點的血跡濺灑痕並未被影響為例,強調現場狹小空間,案發當天若同時有六個人在場,必影響血跡濺灑痕分布,但檢方論告未解此疑惑。

今天法庭上最大的戲劇性變化就是檢方證人陳家分的現身。辯護律師古嘉諄表示,陳家分根本未曾和劉秉郎一起關在士林看守所,怎會有「教導劉秉郎提出『刑求抗辯』說法」;檢察官陳玉珍除出示士林看守所紀錄,證明兩人在1991年十一月七日到二十三日被關在同一牢房,更向審判長官有明請求依證人身分傳喚。

此時引起許文彬、蘇友辰、顧立雄等律師發言反對,認為違反刑事訴訟法,此外也沒必要,更與全案待證事實無關。陳家分則當庭高喊「我是為社會公理正義出庭」,最後法官指示法警將他帶離法庭,並諭知先進行辯論程序,如有必要再開辯論庭。

吳銘漢夫婦命案發生在1991年三月二十四日,全案牽引出台灣司法史上最受矚目的蘇建和三死囚案,蘇建和等三名被告堅稱清白,多次在鬼門關前徘徊,全案歷經三次非常上訴,高院歷經兩年多再審,2003年以罪證不足,改判蘇建和等三人無罪。但同年最高法院撤銷三人無罪判決,再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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