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2日訊】廣東原副省長劉維明因「嚴重違紀」,日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劉維明在擔任廣東分管工業的副省長時,曾多次出面為在深圳經商的兒子謀利,導致約1.6億元國有資產流失,其在2006年初還因此案被有關部門「雙規」。 據悉,劉維明是劉少奇的侄子。
據民主與法制時報報導,據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通報,劉維明的兒子劉建中早在1992年就相中羅湖區的一塊寸土寸金地段。當時參與該地塊的10餘名爭奪者中,不乏資金雄厚的房地產商,以及頗有政府背景的大型國企。但它們無一例外地落敗。
究其原因,在於劉建中之父劉維明,位居分管 工業、商貿的廣東省副省長已多年,無論其社會關係及政治資源,均有無與倫比的優勢。 當時,時任廣東省副省長的劉維明為兒子向深圳市羅湖區有關領導打招呼,使劉建中獲得羅湖區養生街10號項目開發權。
此後的1993年至2001年,長約8年的漫長跨度中,劉維明還通過向深圳 市、羅湖區有關領導打招呼的方式,使劉建中少交地價款836萬元,並免除了因拖欠地價款所產生的滯納金和利息5335萬元。僅此兩項,劉建中即從土地中獲 利6171萬元。
時至2000年,中威物業公司的年報顯示,公司總資產幾乎為零。在其經營說明欄裡,公司稱「產品嚴重滯銷,到期債務無法償還,可能影響其持續經營能 力」。若以土地轉讓金流失部份,外加後來廣東糧食集團投入資金,各項加起來的國有資產投入高達1.6億元。但發展到今天,這家合資的公司並沒有發生股權變 更,而1.6億元國資已在轉眼間化為灰燼。
據報導,劉維明生於 1938年10月,據稱劉維明是劉少奇的侄子。劉維明17歲中學畢業後,在南嶺煤礦當工人。曾在煤炭系統工作整整20年。1975年,37歲的劉維明出任廣東省革委會副主任,自此躋身副省級。1978年,劉維明擔任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 1988年起擔任廣東省副省長長達10年。 1998年轉任廣東省政協常務副主席。 據悉,劉維明留退休後仍十分活躍,尤其與湖南籍企業家來往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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