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洗店丟褲子 美法官索賠六千五百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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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三日美聯電)一個開乾洗店的南韓移民家庭因為把客人送洗的褲子弄丟,惹來一場持續兩年、索賠金額達六千五百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二十一億六千七百萬元)的官司,而美國首府華盛頓地區的韓裔店家,也因此事感到意氣消沈。

提出這項索賠訴訟的一位行政法法官可能也不好過。批評者已經要求取消這名法官的律師資格,並且停止任用,因為他提出一項微不足道而且是濫用法條的索賠主張。

據被告律師曼寧表示,他的當事人鍾京南(譯音)夫婦和兒子正在考慮搬回首爾。他們在華府經營乾洗店已經七年。

曼寧說:「他們損失了很多錢,但更重要的是,他們對這個制度非常失望。此事把他們的一生都毀了。」

原告皮爾遜不願對此事發表評論。他在本案審理時擔任自己的代表,並未聘請律師。

法院文件顯示,爭訟起源於二零零五年五月。當時皮爾遜剛出任法官,把好幾套西裝送到位在華府的「客制乾洗店」修改。兩天之後取件時,一套西裝的褲子不見了。

皮爾遜要求店家賠償全套西裝的價錢一千多美元。但一個星期過後,鍾家表示褲子已經找到,因此拒絕賠償。皮爾遜說,找到的褲子不是他的,決定到法院控告店家。

曼寧說,被告三度對皮爾遜提出和解價碼,金額從三千美元跳到四千六百美元,最後提高到一萬兩千美元。但皮爾遜並不滿意,反而要求店家提供遠超過一條褲子價格的賠償。

他不想再光顧家附近的乾洗店,因此要求鍾家提供一萬五千美元,給他在每個週末租車送衣服到另一家乾洗店,為期十年。

曼寧說,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皮爾遜主張他有權在離家四條街的範圍之內再找一家乾洗店。

皮爾遜索賠六千五百萬美元的主要部份,所根據的是他本人對華府消費者保護法令的嚴苛解釋。

照他的解釋,每觸犯一次法令,每天要罰一千五百美元,而他算算共有十二個觸犯法令之處,前後一千兩百天,最後還要乘以三,因為鍾家三口全都被他告上法庭。

皮爾遜控告的重要依據,是「客制乾洗店」以前掛在牆上的兩個牌子,上頭說「保證滿意」、「當日交件」。他說,這樣的告示形同詐欺。

本案定於六月十一日審判。

美國侵權訴訟改革協會會長喬伊斯已經要求主管部門不要繼續任命皮爾遜為法官,美國全國勞工關係局前任首席行政法法官魏爾斯投書「華盛頓郵報」說,如果他是本案承審法官,會駁回皮爾遜的請求,命令他支付被告的訴訟費,並賠償他們的精神損失。

魏爾斯並且要求有關方面下令皮爾遜停任法官,取消他的律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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