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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與直轄市 稅收劃分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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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台北縣準用直轄市財政規模及人事組織,由於縣與直轄市的部分稅收劃分不同,因此包括未來各縣市如何分配統籌稅款等都成為後續一大問題。財政部國庫署官員說明,縣與直轄市的稅收劃分差異,主要是在遺產及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遺贈稅直轄市可分配到五十%,其餘須上繳,縣內鄉鎮市則可分配到八十%,只須上繳廿%;土地增值稅直轄市則可拿走百分之百,縣只能拿八十%,其餘廿%交由中央統籌分配。

至於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方面,目前分配比率是北高兩直轄市四十三%、廿三縣市卅九%、鄉鎮十二%及中央特別統籌稅款六%;以今年為例,統籌稅款預算數為一八三九億元,北市可分到五八一億元(約卅一% )、高市二一八億元(約十二% )、台北縣則只有九十八億元(約五% ),但北縣升格直轄市後,統籌稅款應會增加,將排擠其他地方政府的預算。

國庫署官員指出,縣市的財政本來就比較糟,不能再減少統籌稅款,因此,北縣若要增加統籌稅款,就只能減少北高的統籌稅款,但此舉勢必引起北高反彈。因此,對於台北縣長周錫瑋要求統籌稅款至少要增至五百億元,國庫署官員無奈地說:「餅就這麼大,除非天上掉下一個餡餅來。」

此外,今年統籌稅款分配辦法已公告,各地方政府也都已編好預算了,即使要調整分配比率,最快也要等到明年。

不過,國庫署官員也表示,若立法院能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統籌稅款規模將可增加五百五十億元,而且統籌稅款分配方式將改成「公式入法」,而非依比率分配,屆時這個問題或許就比較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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