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上個週休二日發生四件民眾戲水遭突然暴漲溪水圍困事件,警方及消防局都認為虛耗救災人力、物力。消防局表示,消防相關法規無法規範此類事件,縣警局則調查確認其中二件雖進入山地管制區,但有依規定申請,沒有違規之虞。
耗費救災資源 警消嘆
面對年年經常發生此類事件卻無法可約束,警、消人員只能呼籲民眾,進入溪流戲水,一定要注意天候變化,否則,讓警、消人員疲於奔命事小,耗費救災資源則是全民的損失。
二十三日下午,花蓮山區降下大雨,隨即傳出秀林鄉水源大橋下有四名民眾因來不及逃避而被洪水圍困,消防人員出動,從橋上以吊掛方式救出四人。
幾分鐘後,消防局又接獲通報,水源村的娑婆礑溪上游、山地管制區內又有十一名戲水民眾受困,消防人員再次出動,以拋繩槍拉出救援線,把受困民眾救出。救援中,義消顏勝裕及林志峰被強勁水流沖擊失足,差點滅頂,幸身上綁有繩索,被岸上人員救起。
連續兩件民眾戲水遭山洪圍困事件後,消防人員人仰馬翻,沒想到,即將入夜前,秀林鄉三棧南溪黃金峽谷又傳出溯溪隊五十一人遭山洪圍困,消防人員趕往現場,以拋繩槍救出受困人員。
二十四日下午,台十一丙線木瓜溪橋下再傳西瓜採收工人洗衣服時,被暴漲溪水圍困,消防人員前往救援,在橋上吊掛救人。
累積二天四起同性質救難事件,耗費百餘救難人力,出動救援車輛二十餘車次。
消防局指出,根據消防相關法令(包括災害防救法)並未約束民眾在颱風以外的天候狀況下進入溪流戲水,這兩天動用的救災資源雖令人感覺虛耗,卻無法可管。
花蓮縣警局昨天則調查民眾進入黃金峽谷及水源地管制區內的行為是否事先申請?發現進入黃金峽谷的十四人是在網路上向警政署申請入山,進入水源地管制區的則是向水源派出所申請入山,程序上合法,不違規,也沒有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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