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朱虞夫、朱卬父子被構陷入獄、審判不公

維權網就浙江朱虞夫、朱卬父子被構陷入獄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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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2日訊】7月10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開庭審理、並當場宣判,判處民主維權活躍人士朱虞夫有期徒刑兩年,判處其兒子朱卬一年徒刑緩刑一年零6個月執行。朱虞夫的律師出庭辯護,認為應該免於刑事處罰,律師認為此判決不公正。被告已表示將提出上訴。

據出席旁聽的人士告訴維權網,法庭只是草草完成宣讀材料程序,就對朱虞夫及朱昂宣判,並未採納律師當庭做出的無罪辯護意見,並且多次拒絕朱虞夫就自己及兒子進行辯護,引起在場旁聽的40多名人士幾次當庭抗議。上城區法院的這些做法違反了「公平審判」的原則。

朱虞夫父子2007年5月18日被正式逮捕,罪名是「毆打警察,妨礙公務」。此事源於4月18日,朱卬在回家時被一名國保及一名民警盤問,要他交待胡俊雄的下落,胡此前因「涉嫌危害國家安」被監視,但是當時已經解除取保候審。當時,警察並沒有出示證件,朱卬拒絕回答問題,被警方強行反搌雙手,他在反抗掙扎時頭部誤撞到較他高一個頭的民警的門牙。朱虞夫在場,見兒子被數人摁在地上、掙扎抗拒、頭部受傷流血,才上前阻止,也與民警發生肢體推撞。這些現場被小區監視鏡頭記錄下來,後來被檢方作為「毆打警察」的罪證。但是錄像也只顯示了朱虞夫衝撞警察,並沒有打人的任何證據。

維權網分析了事件過程,認為民警及國保在執行任務時,首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而當事人只是本能反抗,並非故意犯罪,亦無構成足以定罪的人身傷害。法庭在並未給予當事人公平辯護機會的情況下,將事情嚴重化,判決超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懲罰標準,顯然不公平也不合理。

並且,法庭以朱虞夫過去因政治異議活動被陷獄的經歷,將其定為為屢犯,這是對是倡導民主人士的政治迫害。維權網譴責當局以刑事手段打擊異議人士的做法,希望上訴法庭按照「公平審判」的原則復議審查此案,調查國保及民警執行任務時的違法行為。維權網並要求有關司法部門保證朱虞夫、朱卬在看守所和獄中的人身安全及基本權利。

維權網注意到,這次審判是開庭進行的,申請旁聽的人士獲准進入法庭觀摩庭審過程,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上城區法院的這一做法值得鼓勵。公開審判是保證公正性的起碼條件之一。

朱虞夫長期以來倡導民主、參與維權,曾參加過1970年代的民主牆運動和80年代的民主運動,1999年因參加組建中國民主黨而被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判刑7年,2006年9月獲釋。@

文章來源:維權網(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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