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4日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為歡迎海外僑胞踴躍回國參加雙十國慶活動,特訂定僑務委員會補助海外僑胞回國參加「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慶典旅遊活動作業要點」,相關內容如下:
一、 僑胞旅遊活動實施期間:
(一) 自中華民國(以下同)九十六年十月二日起至十月九日止。
(二) 自九十六年十月十一日起至十月十八日止。
二、本要點所稱「海外僑胞回國參加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慶典旅遊活動」涵義如下:
( 一) 旅居國外之僑胞於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一(含)日以後入境者。
(二) 於九十六年十月五日至九日於僑委會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完成僑胞報到手續,領得九十六年十月慶典「僑胞證」且出席九十六年十月九日「四海同心晚會」或十月十日「國慶大會」者。
(三) 於前述實施期間參加「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推薦之十家優良旅行社或由僑胞於海外自行組團洽妥國內領有交通部觀光局合格執照之綜合旅行社或甲種旅行社所辦國內三天二夜(含)以上之旅遊活動。
三、補助金額:
僑委會補助參加旅遊活動之僑胞每人以新臺幣三千二百元為上限,其餘不足之旅費由僑胞自行負擔;全額旅費未達新臺幣三千二百元者,以實際旅費金額核實報銷,每人以補助一次為限。
四、補助款撥付對像:
(一)「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推薦之十家旅行社。
(二) 僑胞於海外自行組團洽妥之國內領有交通部觀光局合格執照之綜合旅行社或甲種旅行社(不限於上述推薦之十家旅行社)。
五、僑胞參加旅遊活動請與旅行社簽訂契約,以保障權益;旅遊期間如發生糾紛,得向消費者保護官或「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如承辦旅行社屬該會會員)提出申訴,相關網址為:www.cpc.gov.tw;www.travel.org.tw。
六、國內相關旅遊資訊:可經由僑委會(網址:www.ocac.gov.tw)、交通部觀光局(網址:www.tbroc.gov.tw)、「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網址:www.travelroc.org.tw)、「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www.travel.org.tw)或其他相關網站查閱。
有關組團返國或僑胞個別返國參加96年雙十國慶活動相關情形,歡迎洽詢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該中心地址:10303 Westoffice Dr Houston, TX 77042 該中心電話:713-789-4995 轉105 鄧小姐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