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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弟兵役問題 外商在陸台籍幹部盼比照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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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妍君台中十五日電)台灣法令規定,若台商子弟在十六歲前與父母住在中國大陸,再銜接念大學,入境台灣後可以再出境,不必受到兵役限制。不過,外商公司派駐中國大陸的台灣經理人認為,這項法令並未保障外商台籍幹部子弟的權益,希望政府開放這些台籍幹部子弟也能比照台商子弟待遇。

海峽交流基金會主辦的二零零七年中國大陸台商子女「探索台灣之美」研習營第一梯次活動,今天在台中逢甲大學舉行結業式,並舉辦家長座談會,與會家長紛紛發言關注子女就學與兵役問題。

被外商公司派駐中國大陸的沈姓家長指出,許多台灣人被外商公司派到北京、上海,擔任中國大陸或大中華地區的高階主管,這些台籍經理人不被定義為台商,政府許多法規卻只考慮到中國大陸台商的需求。

沈姓家長說,政府「很多政策為台商考量,但台商是帶了錢到大陸投資,我們被派駐在大陸的人員是去賺大陸人的錢,回到台灣來,反而常常被邊緣化。」

他表示,他同意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但他的孩子在上海的國際學校就讀,若屆齡後需要回台灣服兵役,勢必影響孩子的教育持續性。

沈姓家長認為,台商與外商台籍經理人都是納稅人,台灣方面的政策應該一致,不應該做出「台商」與「非台商」的區隔。

另一名面臨相同問題的家長指出,他們對台灣這塊土地還有感情,但是在中國大陸遇到的許多事情,政府一點都幫不上忙,「現在不知道為什麼有這種歧視待遇?」他的職業是律師,但讀過所有的台灣法律,結果是無解,希望海基會協助家長,為他們找出答案。

于姓家長說,家長對孩子的兵役問題很心急,她的孩子非常喜歡回台灣,如果孩子屆時為了兵役與學業問題無法返台,將面臨護照失效,難道要這些父母因此被迫辦理移民,讓孩子取得移民身分?相信這不是政府樂見的情形。

根據現行規定,「凡經核准赴大陸投資之台商及其員工之子,於徵兵及齡前三年,均與父母在大陸地區共同居住,並就讀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可返台後申請再出境。」

與會的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文教處長陳會英表示,關於外商的台籍幹部子弟兵役問題,陸委會曾與相關機關研商多次,但兵役主管機關國防部仍有一些保留,因此未將這些台籍幹部子弟納入法令範圍。陸委會將把家長反映的意見帶回,再與相關機關進一步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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